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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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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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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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偏好

根据本书对土地财政的定义和分析,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性,土地财政收入主要考虑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土地税收收入,其中土地税收收入是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五项与土地最为直接的税收类别的总和。具体选取1999—2016年全国、31个省级地区以及287个地市级的相关数据,综合分析全国层面、东中西区域层面、省级层面以及地级市层面的土地财政收入规模、结构特征及其规律。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以及各项土地税收收入等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一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总体特征

(一)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规模

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土地税收收入计算土地财政收入规模,具体结果见表3-1。全国土地财政规模由1999年的892.53亿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45272.2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2.08%。其中2003年以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在2008年出现了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中央在2007年加大了对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之后又进入快速增加阶段。到近几年,中央对于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加大,土地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略微放缓,但总体规模仍处于较高水平。

图3-1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规模变化

土地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中,土地税收收入属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属于地方财政预算外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因此,本书分别分析土地税收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关系。土地税收比重计算公式为:土地税收比重=土地税收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由于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不宜直接与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进行比较,因此采用公式为:土地出让金比重=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具体计算结果见表3-1。

表3-1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规模及其与财政收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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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鹏.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偏好:形成、影响与管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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