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审批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基于泉州市行政审批改革调研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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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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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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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我国行政审批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作为全国行政审批改革15个试点城市之一,泉州市自2000年开始进行改革。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在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形成新的审批制度以及建立审批监督机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更新行政管理方式等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2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这一课题的研究任务,并分解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三个子课题,由全国经济比较发达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承担研究任务。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布置,福建省泉州市承担了其中的“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这一子课题的研究任务。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承担了课题的调研工作,通过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各职能部门和区、县报送材料、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获取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并完成了6个专题分报告的写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总报告。该报告立足于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的基本情况,参照国内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如何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本文是报告的第三部分(有所删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加入WTO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也不断加强,这就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探索,力求在制度和机制创新和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上有所突破,逐步形成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一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和部门分权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和对审批进行全过程监督

内部监督是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自律监督,包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同级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内部监督可分为一般监督和职能监督。一般监督是指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内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进行的双向监督。职能监督是指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就其承担审批项目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等职责,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部门实行的监督。

1.提高内部监督部门的地位,确立内外监督并重的指导思想

探索和建立审批审核监督机制,应注意贯彻内外监督并重的思想,当前尤其要强化内部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被监督单位内部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制约相辅相成。要加强内部监督,内部监督部门要有一定的独立性,才能对职能部门的审批内容和程序进行合理和有效的监督。要提高内部监督部门的地位,如提高法制科等监督部门的行政级别;设立省级政府部门审批行为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年中检查和对重点部门的抽检;行政审批监督工作部门有权调阅行政审批相关资料,被监督部门不得拒绝;凡作出行政审批监督处理决定的,需书面通知被监督部门,被监督部门应在一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报送监督部门。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明确审批审核的职责和权限。可参考北京市政府2001年11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意见》,提出审批审核单位内部约束机制的基本要求,包括制定审批审核的程序性规定、实行审批审核监督责任制等,进一步明确审批审核职责和权限,最大限度地限制审批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政府各部门必须制定行政审批行为内部约束措施,建立重大审批事项集体决定制度。按照审批、监管分离原则,将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分开,由监管人员对审批人员具体经办的审批事项实施监督,部门负责人对审批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审批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执法系统的自我监督、自我纠错最具有经常性、周密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自纠行政审批行为制度,有利于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审批行为,保障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

——监察机关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监察局和各审批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受理社会公众、申办对象对各审批部门或行为人违反审批制度的投诉,并负责核实处理和按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按照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监督作用,设立投诉电话,认真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件,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组织行政审批行为的专项监察活动,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开展“下级评上级机关”活动,用行风评议的手段对行政审批成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情况进行通报。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有关行政审批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依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加强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相互制约的合力。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监督体系,采取纵横立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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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明.公共治理的技艺:公共管理学研究(中)(分论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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