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方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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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法律逻辑学》

出版日期:2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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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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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解释

逻辑的解释方法是司法解释的方法之一,是指用形式逻辑的规则和方法去解释法律条文。这种解释主要运用定义、划分、限制、概括的等传统逻辑方法,并在解释过程遵循确定性、不矛盾性、一致性等逻辑思维的基本原则而进行的。“法律必须经由解释,始能适用。”[1]司法实践中也必须运用各种解释方法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内容进行阐明,以使解释的内容具有确定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 解释的含义

解释是对某个对象的分析说明。是一种以特定的理论原则为指导,对经验材料进行概括和分析,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的方法。

法律解释方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会有不同的分类。依据解释的主体或解释效力分为: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两类。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正式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而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解释的理由或方法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又称平义解释。论理解释分为: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类推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补正解释、反对解释等。

而逻辑方法中的解释主要是指用形式逻辑方法来解释法律的具体内容,而不是指对法律内容做系统的和整体性的解释。这种解释的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解释的范围看逻辑的解释方法属于单一性的解释,即在某一部门法的范围内对其中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说明。我国法律解释的实践证明,法律解释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含义作出具体说明,这就决定了解释的范围一般不会超出某个部门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法律解释即司法解释是就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解释,其内容必须详尽、明了,以利于下级人民法院或检察院具体的司法实践。因此,“两高”作出的司法解释一般不会超出某个部门法,尤其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某些刑事案件所作出的决定或补充规定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作的具体执行意见,更体现出解释的单一性。例如,我国《刑法》修正案中规定的一些新的罪名概念,在刑法范围内作出的定义或揭示它们的外延,仅此而已,它足以说明逻辑解释具有单一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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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玉成,田杜国.法律逻辑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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