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命题的逻辑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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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法律逻辑学》

出版日期:2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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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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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性质命题的逻辑特性

性质命题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它就是直接断定“什么是什么”或“什么不是什么”的命题。它本身只由词项(即概念)构成,命题中没有包含其他命题成分,因此它属于简单命题。

例如:有的刑事被告人不是犯罪分子。

在这个命题中只存在主项(刑事被告人)、联项(不是)、谓项(犯罪分子)、量项(有的)四个部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命题的成分。该命题就是在揭示“有的刑事被告人”的特有属性,也即“有的刑事被告人”到底“是什么”或“不是什么”。

性质命题的逻辑结构包括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四个组成部分:

(1)主项。它就是性质命题中表示断定对象的词项。即上例中的“刑事被告人”。逻辑学中用“S”(subject)表示主项。

(2)谓项。它就是性质命题中用以陈述被断定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词项。即上例中的“犯罪分子”。逻辑学中用“P”(predicate)表示谓项。

(3)联项。它就是性质命题中连接主项和谓项的词项,它表明了对主项和谓项之间外延关系的断定,分为肯定性的断定和否定性的断定两种。即上例中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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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玉成,田杜国.法律逻辑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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