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庭农场监测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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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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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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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农场监测报告(2019)

一 监测工作说明

自2013年、2014年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特别是2014年2月底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呈现快速发展势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由此,家庭农场进入快速发展轨道。

为了整体把握全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真实情况,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以下简称“政改司”)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展家庭农场监测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杜志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了“全国家庭农场监测团队”,并于2014年上半年启动了“全国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目前,课题组已经开展了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五年监测工作。本报告是基于2018年监测数据形成的报告。

本报告是两个单位通力合作的成果。

问卷设计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改司的要求,“全国家庭农场监测团队”于2014年起草了家庭农场监测问卷初稿。最终问卷经过与政改司、各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家庭农场发展管理工作的同志反复讨论和修改,并经农业农村部政改司终审后确定。在2014年正式启动监测工作之前,还对问卷进行了多次试调查和问卷填写培训工作。

2016年的监测问卷做了如下调整:第一,根据2015年监测反馈,对相关问题的题干和选项表述、问题的排列顺序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第二,监测的一个初始目标是根据需要不定期考察家庭农场某方面特征。从2016年开始,监测问卷增加了家庭农场生产性服务业、家庭农场绿色生产、生态行为等方面的内容,以考察家庭农场在这些方面的特点。

远程调查系统构建

为完成监测任务目标,“家庭农场监测团队”委托第三方开发了一个远程信息监测系统,并将问卷导入远程信息监测系统,农场主可以通过电脑端WEB版网络问卷填报监测信息,还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微信APP填报监测信息。开展调查前,“家庭农场监测团队”对各省农业农村厅参与监测调查的专业人员就如何运用远程调查系统填写问卷开展了专门培训,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在线实时沟通、答疑。

问卷填写

2018年监测采取在远程调查系统线上填写方式。问卷填写方式有两种,一是家庭农场主自己在电脑或智能手机等终端进行在线填报提交;二是县乡农经站工作人员上门实地调研采集相关数据,然后网上填写和提交。“家庭农场监测团队”在线审查、反馈修改意见,农场主或县乡农经站工作人员修改提交,审查通过后为合格问卷。

抽样原则

(1)2018年监测农场样本采集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2)各省一般在3—4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内抽样,个别省的样本县超过4个。

(3)除了考虑上述抽样外,农业农村部政改司对进入监测的家庭农场样本类型选择做了原则性约定。一是每个监测县在确定监测家庭农场时,充分借助当地各类家庭农场的比例结构等先验信息,原则上种植类家庭农场占比不多于80%,种植类中粮食类家庭农场占比不少于50%;二是纳入监测范围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原则上应在50—500亩之间,经济作物、养殖类或种养结合型农场的规模应在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范围内;三是样本农场应是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稳定、原则上从事农业经营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

(4)坚持样本动态调整原则。为了考察家庭农场整体及部分特征随时间发生的动态变迁,每年动态调整部分监测样本。第一,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新成立家庭农场样本,以保证每年的监测样本中总有一定数量的新样本,这些样本能更好地反映家庭农场发展最新情况;第二,从2014年开始,一部分样本在每年都将被追踪监测,这些不同年份的同一样本将构成面板数据(Panel Data),这个数据集能在给定家庭农场条件下更好地分析其部分特征随时间发生的变化,特别是某些生产经营行为对相关政策的反应。

特别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经费、协调等各种原因,每个省的抽样难免存在一定的误差,但由于样本较大,相关误差能被大幅度减少。

本报告的相关监测结果,仅是基于实际被监测的家庭农场样本所做的统计和初步分析,对相关结果形成的原因、条件等不做延伸和扩大化的解释与分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大样本问卷填写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值和异常值,在进行统计分析时综合考虑并进行了处理。因此,在不同问题的统计分析中,统计样本数等于或小于有效样本。

致谢

在整个监测工作中,农业农村部政改司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团队密切配合,反复研究方案,共同攻坚克难。各省及监测县农业系统负责家庭农场发展管理工作的同志和所有纳入监测的样本家庭农场,也都为这项监测工作的完成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在此,谨向完成2018年监测任务的所有机构、人员、被监测家庭农场致以诚挚谢意!

二 监测样本情况

本部分从监测样本的地区分布、示范农场数量这两个方面简要分析监测样本抽样的基本情况。

监测样本地区分布

2018年的全国31个监测省(市、区)共提交了3034个家庭农场的调查问卷,由于特殊原因,北京、西藏仅各监测了一个家庭农场,过少的农场样本数量无法反映省份农场的整体趋势,相对不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报告分析不包括北京、西藏两个地区。然后通过问卷检查、逻辑检验,我们对填报问卷中填写不规范、关键信息缺失过多、问题选项设置检验未通过的样本进行了筛除,剔除无效样本84个,最终进入监测统计分析的有效样本总量共计2950个,有效样本率达97.23%。各省(市、区)最终进入监测样本的地区分布见表2-1,由于样本数据只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因此有的占比数据相加会出现不等于100%的情况,特此说明,后同。

1

平均每个省(市、区)的农场监测样本为101.72个,占总样本平均比重的3.51%,各省监测样本主要集中在71—110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比重在2.41%—3.73%,样本分布相对比较均衡;少数省的样本数量较均值过多或过少,例如,黑龙江、吉林的监测样本较多,均在200个以上,分别为206个、223个;天津、新疆的监测样本较少,均在50以下,分别为39个、42个(见图2-1)。

1

各省有效样本大多数集中在3—4个县,总体符合调查抽样原则。

示范家庭农场分布

监测样本中,2018年省、市、县级示范农场的占比比2017年提高2.99个百分点。在全部有效样本中,示范农场1667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56.51%,其中,省级示范农场480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6.27%,占示范农场总数的28.79%;市级示范农场573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9.42%,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4.37%;县级示范农场614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20.81%,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6.83%(见表2-2)。

在1848个种植类农场有效样本中,示范农场1020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51.66%;其中,省级示范农场289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5.64%,占示范农场总数的28.33%;市级示范农场349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8.89%,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4.22%;县级示范农场382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20.67%,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7.45%(见表2-3)。

在1057个粮食类农场有效样本中,示范农场522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49.39%;其中,省级示范农场145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3.72%,占示范农场总数的27.78%;市级示范农场182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7.22%,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4.87%;县级示范农场195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8.45%,占示范农场总数的37.36%(见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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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家庭农场发展报告.2019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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