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最令英国人民激动的消息之一就是政府对煤炭工业实行国有化。
大选后当政的工党于1946年3月对英格兰银行实行了国有化,以检验某些关键部门和行业实施国有化的可行性。实行国有化的目的在于避免再次出现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并使政府能够改善一些行业的工人权利和条件。
国有化的第二个目标是煤炭业——当时英国手工劳动力最多的行业。
从1月1日起,根据1946年颁布的煤炭工业国有化法组建的国家煤炭委员会开始运作。它的职责是从私人矿主手中接管煤矿,并监督煤炭及相关物资的分配。该委员会委员由罕德里董事长协会提名并报请能源大臣任命。当时煤炭委员会的资产包括1647座煤矿,100多万英亩土地和大约10万个矿工家庭。
英格兰银行和煤炭工业的国有化的顺利完成将这项政策继续推向其他领域。此后,电话、航空、铁路、钢铁和公用事业(包括煤气和电力)也都陆续实现了国有化,成为全民公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