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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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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08
字数2076字
所属图书《现代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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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实体。为了保障全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需在全体职业人员中坚持倡导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经济活动中,国家要依法保护企业、单位和个人利益,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经济利益;同时,企业、单位和职工应当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中坚持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坚决反对拜金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

职业道德建设,必须以“为人民服务,对社会尽责”为原则。其原因有以下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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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王正平,周中之.现代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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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平,周中之.现代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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