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因此,如何正确地认识股份制以及股份制与公有制的关系,就成为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
近来,厉以宁教授提出了“新公有制”企业的概念,在“新公有制”企业的四种形式中,把纯粹由私人持股的股份公司也包括在内。5755371 这就是说,一个企业只要实行了股份制,即使投资者完全来自私人,它的所有制性质也会成为公有。我认为这种把股份制等同于公有制的观点,既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十五大以来党的有关决议,而且不符合当代的实际。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这个体系的基础和核心。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生产关系体系。马克思曾说:“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这种公有制的对立的表现。”575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