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敏,女,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王丽媛,女,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875
内容提要:由于历史原因,法国大学治理模式具有中央集权和学术团体“双重集权”的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改革深刻影响了法国高等教育的行政和组织模式,新的预算组织法、大学自治法、大学合并等政策及措施都进一步加强了校长责任制、绩效、质量等理念,削弱了传统上的学科组织逻辑。虽然法国大学变革的趋势在全球化背景下也受到同质性的质疑,但穆斯兰等学者的结论仍是支持本土化模式的探索与建构。全球化的未来并不明朗,大学在追求国际能见度的同时,更应该回归高等教育的本质,并更多地承担国家责任。
关 键 词:法国大学 新公共管理 教育全球化 大学组织变革 大学合并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现代大学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批准号:BDA130023)课题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9.3/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8)08-0086-05
大学一直是组织社会学家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中世纪大学起源于法国,其最早确立的大学理念深刻地影响了现代大学的发展。19世纪初,拿破仑建立“帝国大学”,确定了法国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从组织的角度上讲,大学已经被消解,只剩下“学院共和国”。[1]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富尔法”)重新确立了大学自治、参与和多学科的组织原则,法国才走上了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之路。法兰西组织学派代表人米歇尔·克罗齐耶(Michel Crozier)曾指出,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组织社会学理论并不能对法国的社会现状作出说明,法国社会学界需要一种新的组织理论,在高等教育组织研究领域,克罗齐耶的弟子克里斯蒂娜·穆斯兰(Christine Musselin)无疑是欧洲范式的代表。本文从20世纪末期穆斯兰建构的法国大学组织特点出发,论述了高等教育国际化和新公共管理对于法国大学组织发展造成的影响,总结了法国大学近些年呈现的新的发展特征和趋势。
一、法国大学的组织特点
穆斯兰在《寻找大学:法、德两国大学的比较研究》(En quête d'universités:étude comparée des universités en France et en RFA)(1989)、《法、德两国大学的正式化组织结构及其整合能力》(Structures formelles et capacités d'intégration dans les universités
et allemandes)(1990)等一系列成果中细致考察了法国大学的内部组织模型和外部治理关系。与克罗齐耶相比,穆斯兰的视角更偏向于组织内部的行动,也更关注组织内的个体。
教师—研究人员是法国大学组织内最核心的个体,但学术工作个体化的特征使得大学教师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很弱,各自划分科研领域的意愿又强化了这一特征。[2]弱的人际关系又造成教研单位内部四分五裂,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小团体,每个小团体内部又展现出可能进一步被分化的倾向。传统遗留下来的法国大学的学术自由,为组织内部的教师—研究人员独立寻求各类支持提供了可能,特别是这些个体可以从外部(国家机关、地方行政区域、研究机构、基金会和企业)争取到资金和合法性的支持。当然,大学组织的存在离不开内部的行动者,因为行动者是唯一的系统支撑者,是唯一能赋予系统生命,并且能让系统发生变化的要素。[3]所以,教师—研究人员之间疏离分裂,亚组织各自维持张力,大学与教师—研究人员之间若即若离又唇齿相依,成为法国大学的隐性组织文化。
穆斯兰认为,大学亚组织的规模和数量在不同学校内部各不相同,但无论如何,以教研活动为中心的小型教学及科研单位都处于法国大学的中心位置,集中了同一学科或专业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因此,从理论上讲,教学及科研单位就是法国大学最基层的组织单位,但事实上,这些单位内部又产生了无数个正式或非正式的小群体组织。这些小群体组织不存在强有力的功能性依赖关系,却形成一种有效分离,即教师和研究人员能够以其身处的组织为屏障,减少与其他学部、院系或实验室成员的合作。[4]在这里,不同的小群体组织几乎扮演了一样的角色,即把不同的学科进一步分化,使得学科知识朝着更加专门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小群体组织在学科之间还建立起了难以打破的壁垒,这些壁垒反过来又恰好成为学者们维护自身独立性的保护屏障。
通过对德国大学和法国大学的组织特征比较可以看出,德国大学的自治程度高于法国的大学,德国大学教师的归属感和组织忠实度也更强。[5]可以从两国教师聘用制度为例来说明这种差异。
在法国,由于历史原因,大学内部基层单位的权力很大,专业性也很强;在教师聘用过程中,专家教授的话语权有着绝对影响力;决策程序往往只是形式,对于大学组织的整合作用非常小;上层机构也不会反复认真研讨提议,基层组织的建议就是决议。高度的专业化赋予了法国大学教学与科研单位极大的权力,大学领导层能够发挥的余地很小。但是,法国大学各个基层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法国大学决策机构在选举时往往充满着政治冲突,只不过在平时运行过程中显得一团和气,机构内部成员的到场和维护各自利益远远胜于他们在参与集体决策过程时所做出的努力。[6]
德国大学的决策过程则表现出循环性和持续性。大学决策机构在运行上更加严密,每一项建议都会得到认真审议,并且决策代表都能够积极承担责任,也不会把决定权轻易交给他人。大学对决策过程也进行全程监督,督促每个参与者遵守规章制度。学校整体的决策机制塑造了学校的话语权,与法国的模式俨然相反。当然这不代表德国大学内部学科之间是和谐的。事实上,德国不同专业和个体之间在人员招聘、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竞争屡见不鲜,只不过,在德国大学内部即便存在个体微弱的意志,但最终仍然能够形成共同的价值并支持大学采取共同的行动。
二、高等教育全球化与法国大学的合并浪潮
近些年来,世界主要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都经历了快速而深刻的变革。虽然民族国家的特征依然明显,而各国改革的原则和特征又表现出惊人的相似性。[7]可以看出,高等教育的全球化不仅极大地便利了师生流动、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同时促进了各国建设大学经验的相互比较和借鉴以及国际大学评价体系的建立。作为高等教育先发国家,“法国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教育传统,然而在世界大学排名中的表现却差强人意”[8]。学界普遍认为,法国大学小而散,大学层面缺乏领导力,教育与研究单位之间壁垒横亘,科层制度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跟不上时代发展,从而导致国际能见度低。大学合并似乎成为一条简单易行的道路,因为合并不仅可以增加人员数量,有利于重新洗牌打破学科界限,受到国家重视,特别是可以提高大学的国际排名,得到世界的关注。
法国率先开展合并的是位于北部德法边界的斯特拉斯堡大学。今天的斯特拉斯堡大学是由过去的斯特拉斯堡一大、二大和三大三所大学合并而成的。过去的斯特拉斯堡一大以自然科学见长,学生最多,实力最强;二大以人文学科为主;三大则偏重于欧洲问题的研究,法律和管理专业较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法国中央政府为了提高国家研究创新能力,就开始鼓励传统上三足鼎立的大学、“大学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教育部鼓励区域内的高校和研究机构组成松散却相关联的“联盟”“集群”或“中心”,促进人员流动和资源共享。在此框架下,斯特拉斯堡三所大学开展了多项合作,然而毕竟各校法人主体不同,复杂的行政管理体系导致了决策效率低下,为此合并为“完整”“巨型”“有力的治理”的大学[9],真正促进资源优化共享和跨学科项目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成为三校合并的初衷。“完整”即学科的完备,如前所述,斯特拉斯堡的三所大学各有所专,学科配置各有千秋,虽然教学和科研的合作既不缺乏内驱力也非欠缺外部政策,但组织结构却成为障碍。学科的完备不仅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也有利于促进跨学科研究,而且有研究结果显示,跨学科的文凭在欧洲就业市场上受到欢迎,学生更具有竞争力。学科完备的综合大学也更容易在国际上得到认可,更有机会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而且国际排行中也常常会把学科的完备以及国际化的程度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三所大学统一以斯特拉斯堡大学的身份亮相世界,既能作为这座城市的知识界代表,展现整座城市的发展风貌,又能提高外在可见度、促进内部成员的整合。
合并后,法国大学的组织产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首先就是以校长为代表的校级层面权力的增强。长期以来,法国大学一直受到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和学术寡头为中心的学者社团的双重限制,大学层面力量薄弱,校长身份尴尬。而合并作为改革的契机,推动了校长责任制的治理转型。穆斯兰将促进合并的三位大学校长称为“行动团队”,并将其描述为新公共管理中的“机构创业人”:他们既不是在执行国家政策,也非头脑发热的改革家,而是“机构的创业人”,具有很强的“能动性”。校长们的创意推动了一项创新性的制度,实现了自下而上的变革。他们作为科学家和国际学者所拥有的视野使他们一直坚信,建立一所完整的大学,将所有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才是大学发展之佳径,否则,大学将失去未来。[10]
合并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酝酿,还有权力地位关系的博弈。对于斯特拉斯堡一大来说,提高大学的国际可见度,适应欧洲乃至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是驱动其倡议合并的出发点。而斯特拉斯堡二大和三大当时的学科设置、人员配置、经费资金都不足以将发展提高到国际的高度,能够在法国国内生存下去已经不易,所以后两者的选择更多是出于自保。二大的领导层认为,人文社会科学只有在自然科学的保护下才能够得以生存……只有实力相对强大的大学才会为人文社科提供更强有力的保护[11],而三大为了不被孤立,则选择了妥协。
对于强势的一大而言,大学的合并带来的更多的是国际影响力和更强的外部身份认同,其组织文化和组织行为方式基本可以得到保留;而对于二大和三大而言,虽然面临被同化的危险,但其本身的学科的确在完备巨型的大学中得到了保护。正如穆斯兰曾描述的,信仰和对合法性的追求并不是高等教育神话得以传播的唯一动力:在危机中寻求地位自保或者出于被甩在身后、被孤立的恐惧都可能导致立场的转变。[12]
三、新公共管理在法国大学组织变革中的影响
近些年来,法国高等教育的组织模式呈现出新公共管理的特征。早在法国建立国民教育秩序之初,中央集权的古典行政模式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人们对于教育的期待发生了变化,教育职能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大。自20世纪80年代起,从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也渗入法国的高等教育治理领域。新公共管理强调“经济、效率、效果”,要求中央政府权力下放。1983年,教育部首次尝试通过和大学签订四年制合同来拨发研究经费,这种做法在1988年推行到了全法国的综合大学。然而由于当时按照合同拨发的经费比例仅占到高校经费总额的不到10%,因此并未对大学产生实质性影响。直到2001年,法国颁布新的《财政组织法》,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已实施45年的国家财政制度和行政组织模式,实际地将绩效和问责等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推广到公务服务的各个部门。
绩效问责的新公共管理原则带来了大学组织权力结构的变化。大学组织开始逐渐突破学科中心和传统上按照机构功能主义确立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转向知识的应用和转化为中心。[13]大学内部的招生模式、科研模式、人员招聘及晋升、社会服务方向、奖惩赏罚均引入了竞争原则。同时,过去经常被学界或媒体诟病的与产业界距离较远的人文社会学科的组织模式日衰,而理工科或经济学科的逻辑逐渐胜出。很多学者相信,只有后者的逻辑才能够让大学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更占优势,这也正是斯特拉斯堡一大校长最终出任新的斯特拉斯堡大学校长的原因之一。
新公共管理在各个国家的影响和表现形式不尽相同,正如哈佛大学的组织模式不同于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的组织模式不同于博洛尼亚大学一样。事实上在法国内部,虽然高等教育整体的发展受到新公共管理和全球化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趋同性,但大学的多样性特征依然明显。
以法国的大学合并为例,不管是2009年斯特拉斯堡大学的合并,还是2012年南希大学和梅兹大学合并为洛林大学,还有随后的艾克斯—马赛大学、波尔多大学等等,均没有“拿来主义”的效仿模型,而真正各自走出了一条创新的道路。斯特拉斯堡合并后基本实现了法国政府在2007年《大学自治法》中所描述的大学组织模式,行政逻辑如下:校长办公会、行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大学生活与学习委员会构成核心行政机构,教学与科研单位及其附属的实验室则构成学术团体。洛林大学的模式不同于斯特拉斯堡大学,其合并过程中更多地整合了原有的教学与研究单位,学者团体仍以教学与研究单位为基础,但后者的功能主要是组织教学。此外洛林大学还成立了8个“科研极”(
Scientifiques),负责开展跨学科研究。大学的学校行政委员会仍负责发展战略等核心行政事务,具有“行政合法性”,此外合并后大学还设立了“学术参议会”(Sénat académique),具有“学术合法性”。
新一轮的法国大学改革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行政与学术、教育与研究之间的对立。比如大学行政委员会中,大多数委员头上都戴着一顶“学科”的帽子,不同学科代表之间的话语权之争仍妨碍了大学内部的有效决策;而洛林大学中,教学与研究单位和跨学科的“科研极”之间就人员的聘用和晋升等问题产生了新的博弈和竞争。在法国这两件具有代表性的大学合并案例中,还暴露了新管理主义与法国高等教育传统的矛盾。
四、几点思考
新公共管理对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治生活和高等教育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法国亦然,法国政府越来越诉诸绩效评估手段来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国家目标的实现。虽然这股影响力在法国发挥作用的时间较其他国家要晚得多,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大学的自治改革。[14]21世纪初,法国新的《预算组织法》拉开了改革的帷幕,2007年《大学自治法》则将包括教职员工工资在内的全部预算交予大学自治管理,并逐步将政府掌管的固定资产转由大学所有。政治学家马洛尔曾将转变后的法国称为后官僚主义国家。由此可以看出,转变的矛头直指法国中央政府和学科行会的“双重集权”制度。然而归根结底,这种“转变”都不能成为一种“根本性的变革”,组织变革和教育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
首先,组织变革需要资源的支持,这里的资源是多方面的。比如大学组织的评估,世界上包括法国在内的不少国家都“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去承担和管理这一复杂的行动,比如进行自我研究和同行评估,这已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质量保障计划的一项严峻挑战”[15]。即使像美国、英国、加拿大、比利时等国家很早就建立了高等教育评估机制,但由于评估总是建立在本国高等教育的传统和原有的组织结构基础之上,所以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估模式。在法国,强大的督导体系为评估提供了基础,国家还增设了诸如法国高等教育与研究评估委员会(AERES)等专门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机构,但总体来讲,评估仍在重复大学排行的故事,评估结果的应用仍然很弱,而且法国的评估总是针对机构展开的,并没有面向教授或研究者个体的评估。
其次,大学自治和学术进步离不开经费的支持。近些年,一些国家削减了高等教育的预算,大学在寻求发展中不得不重视国际评估和排名。有的大学为了提高国际吸引力而刻意迎合国际评估专家,按照外部标准来分配校内资源;院系所、实验室等研究团体也会刻意申请那些符合专家口味的研究项目以获得更多资源,以至于破坏了高等教育本应具有的理智和理想。一些法国大学的校长将评估文化作为自己的管理工具,强化校长责任制,完全依靠这一手段对大学人力资源、实验室、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在学界引起很大争议。虽然如前所述,评估并不直指教授或研究者个体,但资源的导向仍然使得学术和行政之间的博弈变得更加复杂。
再次,组织合并仍要以高等教育的质量为出发点。正如穆斯兰所说,要“更加注重内容而不是形式,更加注重科学的发展动力而不是制度的复杂堆积”[16]。有一些大学校长以“大而美”的学校为发展目标。大学合并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新世纪以来,美国、新西兰、英国以及我国都不乏大学合并的案例。2018年3月22日,名古屋大学和岐阜大学合并,成为日本仅次于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的第三大大学。2018年4月,法国巴黎四大和巴黎六大合并成为新的索邦大学,里尔一大、二大、三大也将合并为里尔大学。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南澳大学和弗林德斯大学也提交了合并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合并旨在实现国际排名、学校发展和财政盈利多方面的综合收益。合并的优势不言而喻,规模的增加有利于增强国际可见度、资源整合、开展跨学科研究等。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国际能见度和规模成正比,或者学科整合就一定能够促进跨学科项目的发展,有时候在国际排行中表现突出的学校未必依靠众多学科的庞大人群。规模不等同于质量,多学科不等于以跨学科为特征的学术创新,政府放权不等于学术人员自然地获得自由生产知识的权力。在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建设和发展的道路上,如何建立植根于大学本质并符合当今时代发展要求的组织形式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题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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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sociologie,1990:31-3.pp.4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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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Pradalier.Quand la fusion s' impose:la(re) naissance de l' 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J].Revue
de sociologie,2014,2(55):285-318.
[8]刘敏.世界一流大学的管理及制度建设——以巴黎十一大为例[J].比较教育研究,2011(5):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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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阿尔特巴赫等.全球高等教育趋势——追踪学术革命轨迹[M].姜有国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