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文化教育列表 >文化教育详情

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限度及其超越

作者:《课程·教材·教法》2019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9-11-01
收藏 纠错

  作者简介:罗祖兵(1974- ),男,湖北竹山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中小学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教育基本原理研究。武汉 430079

  内容提要:在当前的教育研究中,存在将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唯一化、万能化的倾向。其实,二者的深度融合是有限度的,它比较适合于预成性教学、知识类目标的教学及陈述性知识的教学。为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教学价值,不能只强调“深度融合”,更应实行“全面融合”。从“融合程度”上讲,有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从“融合途径”上讲,信息技术可以作为环境、作为手段、作为内容、作为思想融入教学。

  关 键 词:信息技术 教学 深度融合 全面融合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9)01-0060-06

  或许是由于教学积弊太深以及人们改革教学的愿望过于迫切,当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突破性发展并带来其他领域的深刻变革时,人们几乎将教学问题的解决全都寄希望于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其实,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并不能解决教学中的所有问题,且二者的深度融合是有限度的。换个角度看,信息技术与教学的各种程度的融合都是有必要的、有价值的。

  一、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被过分推崇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已成为当前教学发展与改革的重要使命。2012年3月13日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指出,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规律,深入研究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在其推动下,不少研究者都投身于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甚至出现了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狂热症”。

  (一)“深度融合”的方式被唯一化

  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已受到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那什么是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呢?有研究者从正面指出[1]: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是指,基于教学的生成本质和促进人文化成的价值追求,适应、激发和融通互联网的属性、功能尤其是互联网思维,在两者的相互渗透、双重双向一体化超越中,实现教学在互联网中的恰切呈现以及互联网在教学中的合理展现。有研究者则从反面指出[2]:在当前高校人才培养创新实践中,许多教师和教学管理者仍将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外在的物化方式进行使用,在具体教学实践中依然没有脱离传统教育模式,在教学管理与评价中也未能建立相应机制,其结果必然导致技术的应用流于形式,教学信息化推广应用停滞不前,信息技术无法在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创新中发挥真正的作用。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在论者看来,如果仅将信息技术当作教学的手段与工具,那就不是深度融合;深度融合应是二者的无痕化结合,相互融入对方。

  这与研究者对“融合”一词的解释一致。有研究者指出,“融合”不同于“整合”[3]:“整合”是两个相互独立事物的联接、集成,是“外力”干预下的目标诉求;“融合”是构成两个事物的要素从“基因”层次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创生出新的生态元素、新的生命结构。另有研究者指出[4],“融合”是彼此靠近,优势互补,二者产生实质的、有意义的联系,最终成为一体;它必须要实现技术环境下的教育系统性的改造与流程革新,建构起整合型的信息化教育新形态,为师生的生活提供人本信息化空间。

  不论是根据常识还是依据理论思考,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都应该有多种模式,然而在人们强调二者深度融合时,同时也包含了对非深度融合的批评。如有研究者指出[5],高层次整合(相当于深度融合)摆脱了“停留于技术、方法、方式和技术、工具、模式等层面的徘徊,遵循的是技术、工具、形式的逻辑,避免了导致课堂教学异化”的“整合”形式。这一观点除赞扬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外,还间接地指出非深度融合会导致教学异化。还有研究者将信息技术“进入”教学的方式分为四类[6]:塞入、加入、嵌入、融入。并指出在信息化时代,将信息技术完全拒之于教学之外是不可想象的;将信息技术“塞入”“加入”教学是不可取的;即便将信息技术“嵌入”教学,依然不能有力回应信息化时代对教育与教学提出的强劲挑战;信息化时代呼唤着与之相应的新教育、新教学,而这种新教育与新教学,只有在运用信息技术创构出全新教学时空后,才有可能诞生。这等于是说,在信息技术时代,将信息技术塞入、加入、嵌入教学都不适宜,只有深度融合才合适。总之,在众多研究者看来,深度融合是信息技术与教学结合的最高境界,其他的结合方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应该被抛弃、改进和提升。

  (二)“深度融合”的功能被过分夸大

  在许多倡导深度融合的研究者看来,只要实现了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教学中的一切问题似乎都将迎刃而解。概括而言,有以下几类观点。

  第一,深度融合能够带来教学思想的变革。比如,有研究者认为[2],信息技术支持下教学生态系统是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若仔细分析,这一论断是有问题的。教学中“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以生为本”,其关键在于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充分关照学生的实际与需要。显然,如果教师不出场,仅通过信息技术,很难做到以生为本。反之,即使不使用信息技术,只要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素养,亦可做到以生为本。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不通过信息技术而通过教师直接与学生交流的方式,更有利于做到以人为本。由此可知,教学中能否做到以人为本,与使不使用信息技术没有直接关系,说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促进教学思想转变为“以人为本”是站不住脚的;它只不过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促进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的落实而已。对于其他教学思想,也可做同样的分析。信息技术的使用能够促进某些教学思想的落实,但若因此说它能带来教学思想的变革则言过其实。

  第二,深度融合能带来教学的系统性变革。凡是极力倡导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整合的学者都认为,二者的深度融合能带来教学的系统化变革。比如有研究者认为[2]:信息技术不仅带来了新的教学工具和方法,更带来了深层次的改变:教学内容的时代性、现实性、针对性将越来越强;教学体系更具开放性、整合性和生命力;在教学思想上,终身学习逐渐成为社会需求,高等教育开始改变过去单一的科学主义取向,关注学生的主体价值,重新寻求人文主义关怀。还有研究者认为[7]:教育信息化2.0(即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成为共生的融合的整体)不仅改变了物理环境、学习内容等,还带来了教学形态、流程、模式上的变化,从更深的层面上改变了教育生态系统,致力于实现人的现代化。在此仅以教学内容的变革为例来分析。众所周知,教学内容的主体部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华,信息技术并不能改变这些内容,它只是改革了这些内容呈现和传递的方式。当然,信息技术也可以作为教学的内容,但它对其他教学内容本身的变革作用微乎其微。

  第三,深度融合能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有研究者指出,教学深度融合信息技术后,“在教学活动开展上要从知识传递向能力发展方向转变,教师要从知识的传授者向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启发者和学生问题解决的帮助者方向转化,发展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学生思维品质、培养学生协作沟通能力、提高学生创新能力”[3]。还有研究者认为,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道德情感。[8]同理,这些能力不通过信息技术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培养,有些素质(如道德、情感、人际交往、个性品质等)的培养甚至还会由于使用了信息技术而变得更糟。

  第四,深度融合能促进教学公平。如有研究者指出,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可以“推动教育公平和学生个性化发展”[9]。在某种程度上,信息技术的使用的确能促进教学公平,但这种作用不能被过分夸大。如果说农村学生缺少优质师资、优质教学,通过网络课程或者在线课堂他们确实可以学到一些东西,这比完全没有确实要好得多。然而,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是有限的:让城市孩子享受优秀教师的课堂而让农村孩子观看优秀教师的教学视频或在线课堂,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而且,这还会阻碍教育公平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因为如果大家都认为网络教学和在线课堂能够解决教育公平问题,那么教育管理者就不会去思考其他更为根本的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办法,进而会导致城市和农村教育差距永远存在,甚至进一步扩大。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限度

  信息技术可以而且应该与教学“结合”,但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方面都能实现“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是有限度的。

  (一)深度融合适合于预成性教学而不太适合于生成性教学

  从教学形态上看,深度融合适合于预成性教学而不太适合于生成性教学。从理论上讲,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整合应实现二者相互渗透与转化,创造出新的教学形态,然而这一新形态的教学到底是什么样的,没有任何一个研究者做过清晰的描述。有研究者甚至指出:“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则基本上还只是一种理想的期待。”[10]因此,深度融合只是个将来时。就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让学生通过网络终端来进行网络课程(如微课、慕课等)或在线课堂的学习,应该是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比较高的境界,因为在这种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最高;而在其他的各种程度的结合中,信息技术最多只是教学的工具与手段。然而,网络教学、在线课堂等都属于预成性教学,因为它事先将教学流程、教学内容以及对教学内容的理解都固定好了;教学的各个要素都不能因为网络终端学习者的即时学习状态的变化进行调整。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的学习缺乏机动性和灵活性,不能及时得到反馈;学生即时的学习状态无法得到及时关照,难以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尽管信息技术有利于实现教学内容的更新,但它却无法实现生成性教学所需要的即时性更新。

  在网络教学中,教师或辅导者也可以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或视频工具与学生进行即时互动,但这种互动受网络硬件的影响极大,效果也没有现场互动好,不能营造亲密关系的环境和氛围。甚至可以说,网络教学对于终端学习者而言是不顾实际的预成性的、传递式的教学,而真正好的教学应该是生成性的。生成性教学是指“一种教师根据课堂中的互动状态及时调整教学思路和教学行为的教学形态”[11]。它需要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现场中的状态与反应对教学进程、内容、手段等进行及时的、机智的调整。网络课堂不论设计得如何精巧,讲得多么富有艺术性,其基本做法是将既定的东西打包好一股脑儿丢给学生。仅凭网络课堂或在线课堂,无法关照课堂现场生成的教学资源以及通过课堂互动产生的稍纵即逝的观点,无法关注学生的即时性需要,无法及时组织学生就某个新问题展开讨论。真正的教学应该是生成性的,教师应该能够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与表现及时调整教学进程和思路;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在课堂上的任何表现和状态,都能得到及时关照。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深度融合了信息技术的教学都无法满足生成性教学的需要。

  (二)深度融合适合知识类目标的教学而不太适合于情感类目标的教学

  就教学目标而言,深度融合适合于知识类目标的教学而不太适用于情感类目标的教学。教学之所以具有教育性,根本原因在于它不仅能实现知识类目标,而且能实现情感类、道德类目标。从本质上讲,教学的根本作用不在于传递知识、技能,而在于感化学生的心灵、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雅斯贝尔斯(Jaspers,K.T)曾说:“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尤其是老一代对年轻一代),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开启其自由天性。”[12]教学的教育功能的实现,必须借助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流,最好的方式是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如果借助于中介,不论这个中介是其他的人还是现代信息技术,都会将心灵之间的交流降格为信息的交流。也就是说,如果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最好的做法是用教师的情感去直接影响学生的情感;如果要培养良好的道德,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教师的道德影响学生的道德。如果通过信息技术来进行情感类、道德类目标的教学,学生最多只能获得情感类、道德类知识。语文的“人文性”表达的就是它能够实现情感类目标,有专家通过研究后就指出,“语文丰富的人文性更多的是需要直接的感受与体验,只有通过学生对语文的感受和体验,才能很好发挥学生的读、写、听、说能力,教育才算真正走进了学生的内在精神世界,在学生的心灵与人生中留下有意义的痕迹”[13]。而这种直接的感受与体验,是无法通过信息实现的,它需要学生参与真实的生活世界和活动而不是基于信息技术的虚拟活动。

  (三)深度融合适合于陈述性知识的教学而不太适合程序性知识的教学

  从教学内容上看,深度融合适合于陈述性知识而不太适合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其实就是言语信息,主要是回答“是什么”的知识,它表征的是一个(或一系列)事实或事件。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知识”,主要指的就是言语信息。它代表一个人所知的多寡、眼界的宽窄等。著名心理学家加涅(Gagne,R.M)指出:“当个体能够‘告诉信息’或陈述信息时,他们就已经获得了一些言语信息。”[14]同理,陈述性知识可以通过“告诉”的方式来教学。运用网络技术来呈现语言信息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其效果尤其是效率可能要比传统的课堂教学要好。然而,真正能代表一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是程序性知识。程序性知识是那些需要经过一定的操作和转换才能学会的知识。如果这种操作和转换是身体性的、动作性的,那它就是动作技能;如果这种操作与转换是智力性的,需要通过大脑完成的,那它就属于智慧技能。对于技能的学习,不论是动作技能还是智慧技能,网络与视频都不是最佳的方式。比如,通过网络或视频等是很难让学生学会或提高跳高等技能的,同样也难以学会数学演算和推理能力等。正是这个原因,即使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优秀的数学教师在进行公式推导、算式演算、几何证明等教学活动时,依然使用粉笔加黑板的方式。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预设好的程序难以抓住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兴趣,不能很好地展现推理与思考的过程。程序性知识学习的最好方式是教师进行现场示范与指导。师生面对面地教学,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反应和表现及时调整教学的方法、策略与速度等,能够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评估与反馈,并给予具有针对性的指导。

  如果继续分析,还可以发现,深度融合适合信息技术类学科的教学而不太适合其他学科的教学,适合传授—接受式教学模式而不太适合指导—探究式教学模式,适合间接经验的教学而不太适合直接经验的教学,适合年龄较大学生的教学而不太适合年龄较小学生的教学等。

  三、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是全方位的

  有研究者客观而冷静地指出:“从生态的视角来看,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其实并非处于学习过程的核心地位,学习者/教师、知识、技术、外部体制机制四者都只是这个生态系统的一个元素而已。技术的选择或施加必须与主体的教学动机、教学风格,知识的内容特点、类型和外部的体制机制实际一同考量。”[15]从这个角度看,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是全方位的,是一个系谱。深度融合只是这个系谱的位阶之一,而其他各个位阶都是必要的。我们不能因为有了深度融合就排斥或否定非深度融合。故而,与其说要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不如说要实现二者的“全面融合”。

  (一)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有不同的程度

  从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程度上讲,二者有不同程度的融合。有研究者将二者的融合分为三个层次[5]:低层次整合是工具辅助层次,其表现是将信息技术当作教学的技术与工具,如运用技术收集整理资料,进行备课和课堂演示,处理作业等;中等层次整合为多媒体层次,表现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形象、直观、真切、实在又贴近生活的特点,以及在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等方面的优势进行教学;高层次整合主要表现为“共同思维层次”,其特点是技术已经与教学融为一体,“整合”深入到教学和教育信息化的价值、思想和精神等层面,体现出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持之以恒的教育信仰。受此启发,我们将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分为三个层次: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简单结合”是将信息技术简单地植入教学中,比如教师在备课时利用信息技术查找相关资料,在上课时使用多媒体播放课件,在教学评价中用电脑打印学生名单和成绩等。“中度整合”是指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活动,比如根据需要制作课件,利用信息技术来备课上课、答疑和辅导,利用统计软件进行成绩的管理与分析等。“深度融合”是指将信息技术与教学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全面变革,如通过网络来教学,让学生通过网络、视频学习等,甚至是指将信息技术的思想、思维方式融入教学,如实现教学的多元化、开放化、个性化等。

  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这三个层次,既是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三种程度,也是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发展过程。在信息技术刚刚出现之时,二者只能是“简单结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就会出现“中度整合”;再后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就出现了“深度融合”。信息技术能否实现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还取决于信息技术自身的发展水平,最初的信息技术过于单一,因而是难以实现与教学的深度融合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教学友好型技术的出现,它越来越有利于实现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就教师专业发展过程而言,教师对信息技术的使用也要经历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这样三个阶段。没有哪个教师的教学一开始就是深度融合了现代信息技术的。虽然深度融合是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最高境界或理想状态,但不能因此就否定简单结合、中度整合的必要性与价值。这正如同人的成长,尽管成人是每个人发展的最终目标,但不能因此就否定童年、青少年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就实际的教学而言,这三个层次都是必要的、有用的,因为有时只能是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不是在任何情况中都能实现的。时时处处都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不仅不可能,有时也没有必要。因此,简单结合、中度整合、深度融合既是历时态的存在,也是共时性的存在。它们各有其价值和必要性,各有其存在与运用的领域。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有不同的方式

  从“融合”的方式上看,信息技术与教学有不同的融合方式。有研究者指出:“在认识上,按照自外而内的顺序,有作为环境、作为手段和作为内容三种定位。”[1]受此启发,我们可将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途径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环境、作为手段、作为内容、作为思想等。“作为环境”是指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一种背景和潜在资源,作为引发教学变革的潜在诱因。有研究者指出:“作为环境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的互联网,与教学系统发生的是外部联系,它构成一种背景,更是一系列诱因,还是一类不易觉察的价值检验系统。”[1]“作为手段”是指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一种手段而融入教学,比如利用信息技术来呈现教学内容、促进师生交流、进行学习辅导、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等。作为手段,信息技术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工具性的。这也就是说,整个教学还是原来的形态,信息技术的使用只是优化了教学的各个要素与环节。“作为内容”是指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内容。这又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专门给学生开设信息技术类课程,像学语文、数学那样以专门课程的方式来学习信息技术;第二个方面是将信息技术和其他学科的教学内容融合在一起,在学习其他学科内容时附带性地学会相应的信息技术。“作为思想”,是指将信息技术中适合于教学的或与教学有关的思想渗透教学中,从而使教学形态发生根本性变革。比如,通过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学习、远程学习,通过信息技术来诊断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提供个性化的辅导等。

  站在信息技术的角度看,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思想融入教学中肯定是二者融合的理想境界;然而如果站在教学的角度看,它未必是教学的理想境界,因为如果完全而彻底地实现了教学的信息技术化,会导致教学的异化及其教育功能的衰落。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学生的发展会因此受损,因为完全依靠信息技术来教学,许多重要的素质都难以获得恰当的发展。有研究者指出,不同类型的信息技术与不同类型的知识之间的匹配程度各异。[15]如果所有知识(或内容)的教学都实现了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那就会导致有些知识(或内容)根本无法取得应有的育人效果。“在选择一种具体的教学技术时,每一个教学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当面对不同教学动机、不同教学内容、不同知识类型,教师、学生会选择使用或不使用某项特定的技术。”[15]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有不同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是合理的、必要的。对于某些特定的内容或学生而言,或许只能采用那些看起来比较初级的融合方式。

  参考文献:

  [1]张广君.“互联网+教学”的融合与超越[J].教育研究,2016(6):12-14.

  [2]尹恩山,邱婷.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生态重构及教师角色嬗变[J].中国电化教育,2010(2):104-106.

  [3]李顺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发展需求与趋势[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4(12):3-8.

  [4]张永涛,藏智超.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法探讨[J].大学教育,2013(14):89-90.

  [5]邓立言.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三个层次[J].中国教育学刊,2014(4):104.

  [6][10]吴康宁.信息技术“进入”教学的四种类型[J].课程·教材·教法,2012(1):10-14.

  [7]杨宗凯.教育信息化2.0:颠覆与创新[J].中国教育网络,2018(1):18-19.

  [8]刘爽,马如民.探讨信息技术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7(1):56-59.

  [9]周长春.打通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J].中国教育学刊,2015(11).

  [11]罗祖兵.生成性教学及其基本理念[J].课程·教材·教法,2006(10):28-33.

  [12]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3.

  [13]杨茜.信息技术环境下语文教学设计的人文性回归[J].电化教育研究,2006(10):73-77.

  [14]加涅.学习的条件与教学论[M].皮连生,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58.

×
错误反馈
请支付
×
提示:您即将购买的内容资源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下载!

当前账户可用余额

余额不足,请先充值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请选择感兴趣的分类
选好了,开始浏览
×
推荐购买
×
手机注册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返回登录

×
账号登录 一键登录

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手机找回 邮箱找回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