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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方性知识蕴含的生态哲学及其当代价值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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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民族地方性知识绚丽多彩、交相辉映,各民族在尊重差异性、包容多样性、注重互补性中实现相互认同、交流、互嵌。民族地方性知识是各族人民千百年实践中对生存方式的探索、对生活规律的总结、对生命意义的领悟的结晶,其经过岁月洗礼沉淀下来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理念更是蕴含深刻的生态哲学思想,其深邃内涵在当代仍然展现出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我们要承认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独特贡献,承认各民族地方性知识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特有价值,在尊重、认同其“个性”的基础上,更好地挖掘其背后蕴藏的深层次的理念。

  一、“顺应自然”的生态观

  我国少数民族很多居住在高原或是山区,在那里世居的各民族充分利用当地的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等自然条件建房建寨,充分体现了“顺应自然”的生态意识。比如,建筑材料要就地选材,大多用竹子和木材。建村建寨选址要先找地势平稳的河流转弯、开阔的地带,其次选择水流流速缓慢的大河与小河交汇地带,再次选择空气通畅、气候凉爽、果实丰富的山腰处。寨址的土层要比较厚重、扎实、牢固,尽可能地抵御地面下沉、山石滑坡等自然灾难的发生。选址过程中要先“勘察龙脉”“相度水势”“寻访砂形”,再“择穴选址”,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充分考察了地形地貌、土壤质地、山势山貌、水源水质、气候等多种因素。虽然其中包含的一些风水学知识无法得到科学的解释,但却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一种朴素的“顺应自然”的生态观念。

  我国少数民族“顺应自然”的生态观与西方工业文明以来盛行“征服自然”的思想形成了鲜明对比。近现代人用科技驾驭自然、主宰自然,取代对自然的崇拜和敬畏的是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科学技术无论在当下还是未来,都注定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段,轻视大自然的力量,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毁灭性报复。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科学技术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和“改造”的辩证统一,才能构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适应自然的经验方法,这些民族的观念和方法能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中给予人类启示与思考。

  二、“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在西方传统哲学“主客二分”的思维框架下,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和社会是对立的范畴。与西方传统“主客二分”观点不同,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的认知中,天人关系始终是“合一”的。比如:纳西族“人与自然是同父异母兄弟”的生态文化观,普米族的“山岳生态文化”,凉山彝族先民认为“人靠天来抚育,人依赖于天,天道人道合于善”,还有很多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中的植物崇拜、动物崇拜和自然崇拜所包含的人与自然一体融合的思想等。这种人与自然界的特殊对话,就是“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写照。尽管这是在生产力水平、科学认知水平有限的情况下,无助的人们敬畏自然、寄托生存希望的方式,但却包含了很多合理成分,寓意深刻。

  “天人合一”自然观可以说是对西方“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彻底纠错。在“主客二分”框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再怎么改善也还是对立的。只有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下,人与自然才是和谐统一的。天与人处于一种浑然不分的一体性存在状态之中,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系统中的一员,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正是基于人与自然界是一体的认知,少数民族观念认为人对万物的关爱完全是人的自发的、本能的行为,就像关爱自己身体一样。“天人合一”自然观所体现的这种“无中心主义”思想为生态哲学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从生态中心主义到“无中心主义”的范式转换。到那时,建构一种以生态意识和生态思维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文明体系是非常值得期许的。

  三、“物我同类”的价值观

  当代西方生态哲学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焦点问题是:物是否和人一样拥有内在价值?在西方思维框架下,人类伦理道德范围只能适用于同类,所以,物不能和人一样拥有内在价值。即使非人类中心主义非要赋予物以内在价值,可是由于物与人不同类,人类又怎么可能真正从物的视角思考问题呢?这样的赋予还有什么意义?在我国少数民族的认知中,人与万物同源同根,都来自共同的祖先。比如:苗族古歌《枫木歌》中说到,龙、虎、象、马、羊、牛、蜈蚣、人等十二兄弟都是由蝴蝶妈妈所生,所以十二兄弟是同类。彝族古籍《勒俄特衣》中记载,所有物种(包括人)都是雪族的子孙,物种演变的顺序是蛙→蛇→鹰→熊→猴→人。阿昌族史诗《遮帕麻和遮米麻》提到,遮帕麻、遮米麻夫妇创造了天、地、日、月、万物和人,人与万物同类。这其中很多地方性知识今天看起来有些荒谬,但体现了“物我同类”的价值判断。人类是高等动物,在动物这个范畴内,就和所有动物是同类;人类是地球上的物种,在物种这个范畴内,就和所有地球上所有物种是同类。因为人与万物是同类,人类拥有内在价值,万物也自然地拥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观是建立在人与万物的同源性和生命本质的同一性基础上的,这样一来,我们赋予万物内在价值就有了实际意义,我们完全就是从同类的视角本能地、自发地关爱万物,呵护万物就等于呵护自己,关爱自己也就等于关爱万物,爱物与爱己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才有利于维系整个生态系统的存在和发展。

  今天人与自然的对抗,就是由于人类自我定位的“错位”所致,总想凌驾于万物之上,成为大自然的主人。仔细品味我国少数民族“物我同类”的深邃内涵,重新把握人与万物的关系,充分赋予每个生命以内在价值,强调人与万物地位是平等的,从超拔于万物之上的妄想回到与万物平等相处的现实,或许是人类自我救赎的最佳路径。

  四、“共生共存”的生活观

  长期以来狩猎活动是居住在山区的少数民族最基本的生活方式之一。少数民族在整个狩猎过程中都有一些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禁忌”规定,展现出其有效控制欲望,适度使用山区资源,保护动物多样性发展的“共生共存”的生活观。比如:苗族的规约中规定捕猎活动大多选择在秋季和夏季,渔民深潭网鱼时最多下三次网,网眼的大小有严格的要求,以保证幼鱼的存活和生长。壮族规定狩猎过程中严禁捕杀青蛙、喜鹊、燕子、猫头鹰等,因为这些动物对人类有益。白族规定狩猎过程中禁止捕杀鸟、鱼虾、鳅鳝、犬、牛等,因为这些动物与人们关系亲密。彝族规定捕猎过程中不能猎杀老虎、豹子和猴子,因为这些动物曾经有恩于先民。布朗族、怒族、独龙族、傈僳族、阿昌族规定四季都禁止捕杀哺乳、怀崽、孵卵的动物。生活在北方的满族和蒙古族规定捕猎活动大多在秋季和冬季,春天不能猎杀鸟类,夏天不能下网网鱼,四季都禁止捕杀怀崽的母兽和幼兽。

  “共生共存”的生活观实质上是内化于人们心中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今天生态危机的窘境不正是人类“欲壑难填”导致自然界“山穷水尽”的真实写照吗?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应是人类的欲望更多,而应是人类控制欲望的能力更强。继续西方文明“纵欲纵情”的生活方式,最终必然受到自然界毁灭性惩罚,而选择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生活方式,诗意般地生活在地球上,构建人与自然界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社会,何去何从,答案一目了然。

  民族地方性知识是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对现实世界的直观感受,对生存世界的素朴思考,经过了岁月洗礼沉淀下来的都是生存论意义上的生态哲学。对少数民族地方性知识的挖掘和解读,更能够体现其当代价值,我们应该看到民族地方性知识的文化基因与未来生态文明的社会理念是相通的,是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正确认知。与此同时,民族地方性知识因主要服务于特定的区域和特定的人群,所以具有本土性的特色,其中一些内容也没有经过现代科学规范的实证,因此,只有科学辩证地认识、发挥其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地区现代化道路。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深层生态学视域中西南少数民族生态哲学研究”(17BZX036) 、“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政课教改项目”(2020SZKC01)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夏文利,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刘松涛,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杜乐秀,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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