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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论坛】现代性的另一面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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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柯和哈贝马斯都在挑战现代性这个问题,都在试图给现代性的一些病症来问诊,但他们可能回答的不是同一类问题。理解福柯要回答的问题,可能还是要回到三个关键的文本。第一个文本是《什么是启蒙》,以及它的姊妹篇《什么是批判》。第三个文本就是L’Archéologie du Savoir,即《知识考古学》。

  我认为这三个文本其实构成了一个三角。在《什么是启蒙》这篇文章当中,福柯认为,康德讲要勇于运用智慧、运用知识,勇于去知道。但康德同时也在暗示,你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需要接受别人的判断。所以他说,启蒙不仅有康德的笔,而且还有弗里德里希大帝的剑。

  在《什么是批判》这篇文章中,福柯做的回答是,批判就是一种不接受统治的姿态,或者至少是不接受如此统治的姿态。而知识考古学,可能就像是一个行动纲领背后的认识论。

  北京师范大学的钱翰老师写过一篇关于什么是知识考古学的文章。他很形象地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形容知识考古学,那就是试图揭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福柯要做的就是告诉我们,看似高尚的“主权”“正义”“公平”“法律”“法治”,当它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它们身上流淌的是怎么样的脓血和肮脏的东西。在福柯生活的那个社会,从法治的角度来说,可能是西方近300年以来,甚至可以说是近600年以来,比较美好的30年,是一个法治的理想状态。但是要实现这个伟大的历程,从1789年开始,乃至更早时间,要有很多人去做一些看似不够重要的事情。在实现良法善治的过程中,需要有人将纲领落实到行动中,福柯要解决的就是哪些群体来完成不同的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福柯并没有杀死“人”这个概念和人的主体性,相反,他反对的是一个英雄式的个人,即某个理念由某人提出来,然后接着传到某人手中,又在某人的手中发扬光大。福柯否认了这种英雄式个人。用福柯的话来说,是一帮淹没于遗忘深渊当中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汇聚成历史。

  接下来是本文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即福柯如何看待规范性。福柯可能更关心的不是规范性的概念,或者规范性在当代法哲学、社会哲学当中占据怎样的地位,他可能更关心的是“规范性”是如何通过群体的行动而产生的。

  在主讲人的文本当中,我认为非常有意思的一点在于将规范和正常这个概念联系在一起,而这确实是福柯理解规范性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他认为法律跟医学或精神病学没有任何的区别,都是要把那些不太正常的人变成正常人。在我看来,这可能涉及另一个普遍受到忽略的文本,即《文明与疯癫》,法文书名是《古典时代疯狂史》。这本书其实是福柯整个学术积累的起步,他讨论了人的理性是怎样通过非理性而显现出来的。首先将一群人圈定为非理性的,接着讨论如何去治理这些非理性的人,最后才能得出一个理性的概念。

  其实这跟他讨论法律最重要的作品《规训与惩罚》都是一脉相承的。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到,存在一个监狱的光谱;并不是名为“监狱”的地方才是监狱,生活中存在许多“监狱”。光谱的一端是监狱,另一端是幼儿园,中间有着一系列其他机制,如劳教所、精神病院和学校等等。接着福柯说到,我们人生中或多或少总会有一段时间是待在这个地方,这些地方都把我们变成了一个正常人。我觉得福柯可能更多地是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讨论规范性的概念。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雨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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