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社会青铜器的制作、流通与分配,因其关乎当时经济生产、社会结构及宗教礼仪诸方面,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由于资料阙如,研究者曾长期着力于中心地区的铜器生产,在不同程度上低估了中国早期铜器生产体系的复杂性与丰富性。近年来,考古发现及多学科的介入促使学者将目光转向地方社会的铜器制作。然而,早期中国的铜器生产体系并不仅仅包括“中心”和“地方”两个层次。家族作为当时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其在铜器生产体系中的定位值得重视。笔者初步勾勒了西周家族铜器生产的图景,并重新审视西周铜器生产体系。
从中心到地方
学界对于西周铜器生产体系的研究视角,经历了从“中心”到“地方”的转向。传统观点多认为西周青铜器在中央铸铜作坊制作,并由王朝统一分配。对此,学者已从不同角度提出质疑。例如,松丸道雄在《西周青銅器制作の背景》一文中依据麦尊铭文,提出西周部分青铜器可能在诸侯国制作。李峰的《跨越文化的书写: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的证据(公元前1045—前771年)》则通过分析眉敖簋、噩侯驭方鼎等青铜器,进一步认为西周时期非周文化边缘小国亦有制作铜器的能力。此外,张昌平在《论随州羊子山新出噩国青铜器》《论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曾国青铜器的生产背景》中探讨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曾国、噩国等青铜器,亦揭示了西周地方诸侯国制作青铜器的现象。
近几十年来,考古资料的涌现使得西周铜器生产研究成为热点话题。在王畿地区,洛阳北窑墓地、丰镐铸铜遗存及最近披露的周原地区大型“手工业园区”证实了周王朝青铜制造业的规模与水平。在地方层面,琉璃河(燕国)、三门峡(虢国)以及绛县横水、宁夏姚河塬等周代遗址中相关铸铜遗存的发现,对理解当时地方(诸侯国)独立铜器生产大有裨益。此外,这些新发现也为冶金考古分析提供了大量数据。学者运用科技手段,对青铜器进行主量元素、微量元素及铅同位素分析,揭示了西周铜器生产在原料来源、冶炼及合金技术、铜器铸造等方面的复杂性及多元性(Beichen Chen, Cultural Interactions during the Zhou Period (c.a. 1000-350 B.C.): A Study of Networks from the Suizao Corridor;黎海超:《资源与社会:以商周时期铜器流通为中心》)。
总之,考古发现与现有研究表明,西周铜器在中央(王朝)制作、分配之外,确可在地方(诸侯国)作坊进行生产。然而,西周时期的家族是否具有独立生产铜器的能力呢?这是一个亟待讨论的问题。
考古所见西周家族铸铜作坊
考古发现提供了讨论西周时期家族铸铜作坊的直接证据。周公庙遗址位于陕西岐山县北凤凰山南麓,遗址自先周时期(偏晚阶段)起较为兴盛,一直持续到西周中晚期。该遗址目前探明有墓地(其中陵坡墓地有多座四墓道大墓)、大型建筑基址及作坊遗址等不同区划。作坊区包括铜器作坊及陶器作坊,徐天进在《周公庙遗址的考古所获及所思》一文中提到,铜器作坊区出土了陶窑、陶范(包括容器范、兵器范及车马器范)以及陶管、砺石等相关工具,主体年代为西周初期,而周公庙遗址被认为是周公家族采邑,可知应为家族铸铜作坊。
孔头沟遗址位于周公庙遗址以东的岐山之阳,其年代范围为先周时期到西周晚期,规模与周公庙遗址类似,当亦为贵族家族采邑。遗址中墓葬主要位于宋家村、北岭村以西区域,方向均为东西向,墓主头朝东,无腰坑及殉人殉牲(种建荣等:《岐山孔头沟遗址商周时期聚落性质初探》)。其中,“甲”字形大墓M10出土一件铜爵,铭文提及“郭公”(王洋等:《陕西岐山县孔头沟遗址西周墓葬M10的发掘》),学者推测与太公家族有关。与周公庙遗址类似,孔头沟遗址亦发现铜器作坊(种建荣等:《陕西岐山孔头沟遗址铸铜作坊发掘简报》),年代为西周中期至晚期。作坊内发现陶窑及各类陶范(容器、乐器、车马器、兵器、工具)。由此可见,至迟从西周中期开始,太公家族内部亦有独立制作铜器之能力。
周公庙及孔头沟相关铸铜遗存的发现,使我们得以窥视西周王畿贵族家族铸铜作坊的种种特征:第一,两者规模远较周原遗址李家铜器作坊小,表明其铜器生产主要为自己家族服务;第二,与李家铸铜遗址相比,两者所出陶范纹饰较为单调,但种类同样丰富,皆含容器、兵器、车马器等常见器类,说明西周家族铜器作坊具有相当生产能力,同时生产器物并不局限于某种器类,与周原手工业园区所见某些生产专一种类产品的作坊有别;第三,从所出陶范来看,两者所出铜器均为同时代常见器型与纹饰,这表明家族铜器作坊并非孤立于家族内部,而是与同时代其他铜器作坊(如王朝作坊)有广泛联系与共同纽带。
此外,冶金考古研究成果展现出家族铜器作坊的独特性。对周公庙、孔头沟及李家遗址铸铜作坊所出的铜器、铜块样品及铜渣开展金相学分析,结果显示周公庙作坊所出相关样品铅含量远高于其他两个作坊,且该作坊所呈现的陶范制作技术较为原始。这表明周公庙作坊在铜器原料、合金选择及制范等技术上具有独特性(Wenli Zhou et al, Three Western Zhou Bronze Foundry Sites in the Zhouyuan Area, Shaanxi Province, China)。学者亦对孔头沟铸铜作坊及宋家墓地所出铜器样品成分进行金相学分析,结果发现孔头沟铜器作坊相关样品与宋家墓地铜器样品锡青铜比例较大,铅含量较低,与西周其他考古遗址所出铜器成分有较大差异(刘思然等:《周原孔头沟遗址宋家墓地铜器的科学分析与研究》)。这或表明贵族对本家族生产与使用的铜器有特殊要求。总之,西周家族铜器作坊具有共性的同时,亦兼有多样性、复杂性与“家族性”。
金文所见西周家族铜器作坊工匠群体
以上从近年来新发现的两个铸铜作坊遗址出发,直接证实西周贵族家族能够独立生产铜器,且家族铸铜作坊兼具共性和个性。那么,服务于家族铜器生产的工匠群体来源于何处呢?古文字资料中的“百工”群体提供了相关线索。毋庸讳言,“百工”指各类工匠,并不必然包括制铜工匠,然其为理解西周家族内部铸铜工匠群体提供了启发。
西周金文显示,西周贵族家族可以拥有工匠群体。西周晚期师毁簋铭文记载伯龢父命师毁管理其家内“百工”及“牧”“臣妾”(《集成》4311),可见其宗族内部有家臣负责管理“百工”等服务人员。西周晚期公臣簋铭文言虢仲令公臣管理“百工”(《集成》4184—4187),“虢仲”亦见于柞伯鼎(《铭图》2488),当指西周畿内虢仲氏之族长。朱凤瀚指出:“在当时的诸贵族家族内,为了满足自家对手工业产品的需要,一般都有规模不等的手工业经济。”(《商周家族形态研究》)这是可信的。
关于这些工匠的来源问题,相关材料提供了线索。近年公布的商代晚期陶觥铭文首句称:“癸亥,小臣
赐百工王”(《铭图续》893),意谓商王赐其小臣“百工”,由此可推测周代贵族家族中的“百工”或亦由周王所赐。《左传》定公四年所记周先王分赐鲁公、康叔殷民六族与殷民七族中,不少是专事手工业生产之族(如陶氏等)。可见,西周时期至少有部分工匠群体是由周王赏赐给各级贵族。
以上只是初步从家族角度探讨了西周铜器生产问题。就家族铜器铸造模式而言,仍有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例如,西周家族铜器作坊的分布范围如何?生产能力与规模是否存在差异?又如,西周王畿家族铸铜作坊与其他地方诸侯国作坊在铜料来源、铜器制作及生产规模等方面有何区别?地方诸侯国中诸家族内部是否仍存在铜器作坊?不同层级的铜器作坊之间靠何种要素实现技术交流?再如,在大家族的内部(不同分支之间),铜器如何分配、流动?家族不同成员在铜器制作方面的分工如何?小宗是否有独立铸造铜器之能力?这些重要问题的推进,有赖于对文献资料、出土器物及相关考古遗址多方面数据的综合利用。
(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青年项目“北京早期文明专题研究(三)”(2022B707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和文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