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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第一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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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独特创造,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民主的一般特征,更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优势。如果严格依据民主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只是在民主过程上全面超越了西方民主的形式,更重要的是丰富了民主的本质和内涵,创造性地实现了民主本质与民主形式、国体民主与政体民主、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现代民主的新范式,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阅读原文】

  

  当代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像西式自由主义民主那样绞尽脑汁地盘算赢得选举胜利的技巧、策略以及选举胜利之后的职位分配,而是不断聚焦人民幸福感的满足和民族复兴目标的实现。正是在这样的对比思路下,需要我们重新定义民主,即民主不是资本逻辑之下的权利分配,也不是漫天承诺的“舞台秀”,更不是二元对抗、相互否决的政党政治,而是表达民意、实现民意的连续性过程。由此,重新定义民主的任务更为具体的路径选择就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世界影响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从而让更多的人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认同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阅读原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逻辑必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着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无论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价值契合、功能适配与路径耦合的相融相通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的辩证统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统一、发扬民主与科学集中的辩证统一、保持定力与改革创新的辩证统一、中央总揽全局与地方谋划一域的辩证统一这五大关系。将作为价值层次的民主转化为具体的程序和机制,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前提下,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发挥中国之治的显著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民主质量和国家治理效能。【阅读原文】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立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安排,充分保障人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持续性和完整性,凝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团结奋斗的主体力量,塑造现代化的良序格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共识型民主追求、治理型民主导向,能有效化解转型社会的“秩序困境”,达成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保持现代化进程中民主与秩序、治理效能之间的动态平衡。【阅读原文】

  

  党的二十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新部署和要求。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在党。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变化,面临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党领导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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