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指出,要“深入学习领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在新征程上忠实履职尽责,为开创党的自我革命新局面作出不懈努力”。
党的二十大后,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高翔同志代表院党组向全院郑重作出“三项承诺”(党组成员非经组织特许,不参加学部委员评选、不参评职称,不在直接分管领域的学术期刊发表文章,个人署名成果不参加院内各类评奖),以身作则净化科研环境,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院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明确提出“十个严禁”,加强对院属各单位编辑人员的纪律建设,这对于学科建设的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我院学术出版队伍的职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欧洲研究》编辑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院领导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并着力结合实际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欧洲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主办,为我国独家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门研究欧洲问题和相关国际问题的学术期刊。《欧洲研究》创刊于1983年3月,原名《西欧研究参考资料》《西欧研究》,1993年改名《欧洲》,2003年改为现名。《欧洲研究》自1996年以来一直是国际政治类的中文核心期刊,2013年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期刊资助,在国内欧洲学界、国际问题研究领域以及相关政府机构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创刊至今,在欧洲研究所领导和主编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编辑同仁以及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欧洲研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为推动我国的欧洲研究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系统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欧洲研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刊长期以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和院党组的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近年来,本刊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期刊实施办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期刊“五统一”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工程学术期刊“名优”建设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刊编辑部的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了《欧洲研究》编辑工作制度,同时根据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和学科发展的变化多次修订。通过学习《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编辑部认为,“十个严禁”进一步提升了编辑人员廉洁从业的规范化建设,为期刊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首先,“十个严禁”进一步加强了期刊的政治引领,强化编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的政治意识。《欧洲研究》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办刊流程中的政治把关。一方面坚持由主编领导的意识形态审读专家小组,在发刊前对每篇文章进行意识形态把关;另一方面坚持主编、总编辑、编辑部主任和责任编辑分层负责制。主编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总编作为刊物内容审查人,将政治关口前移,在三审三校中对意识形态进行具体把关。编辑部主任协助细化责任要求,把意识形态要求嵌入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中,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期刊出版的全流程。
其次,“十个严禁”强化了对编辑约稿流程的行为规范管理。《欧洲研究》一直高度重视刊物约稿流程的制度规范建设。第一,杂志的重要选题策划均遵循集体讨论基础上的总编审批流程,须经总编同意,并向有关人员授权后方可实行。编辑若有较好的选题设想,须提交编辑部讨论后上报总编决定,不可随意表态。第二,对于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的选题,一律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再次,“十个严禁”提升了期刊审稿流程的规范化,强调了回避原则和充分利用网上采编系统的重要性。《欧洲研究》一直严格落实回避原则,高度重视审稿流程的客观公正性且从收稿到三审和双向匿名外审,均将具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相关责任划分已写入“《欧洲研究》编辑工作制度”。随着我院网上采编系统的落地,编辑部已经全面部署网上采编系统,并由专人负责,确保所有审读记录都有案可查。
最后,“十个严禁”强调了涉外出版合作的审批纪律和期刊财务纪律的重要性。《欧洲研究》一直严格遵循涉外工作的报备和审批制度。在财务纪律上,《欧洲研究》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和我院相关规定。《欧洲研究》每年获得的期刊资助由主办单位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每年接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的检查监督。
《欧洲研究》编辑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对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十个严禁”的要求,积极推动期刊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提升刊物的学术质量和影响力,努力将《欧洲研究》打造成国际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的高端发布平台、学术思想和研究的引领者,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