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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秤缘起的历史真相及其法文化意涵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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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有一段“古今秤制论”,主要从秤制变迁史视角述论汉张仲景《伤寒杂病论》所用秤制。中医药学界“神农秤”说与“半秤”说由此而起,认为仲景古方使用的是不同于当时通行汉制古秤的专用药秤,招致了不少争议。从技术与历史的双重视角出发加以考察,中国古代药秤缘起的历史真相清晰可辨,蕴藏于其中的传统法文化意涵也随之明朗。

  “神农秤”与“半秤”之说

  根据《汉书·律历志》记载及注家注解,汉制古秤以“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即一铢为一百粒黍的重量。但“古今秤制论”则称,陶弘景时代的秤制为“十黍为一铢”,即一铢为十粒黍的重量,其单位量值仅为汉制古秤的十分之一;同时又称“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即从起源于东汉末年的晋秤开始,直到陶弘景时代的“今秤”,其单位量值都仅为汉制古秤的一半。以此为据,有观点认为,为了药物称量的精确化,张仲景用的是一种小秤制的专用药秤。具体有两种说法,即其单位量值仅有汉制古秤的十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基于前说,孙思邈称此秤制为“神农秤”,日本江户时代汉方医学考据派也认同此说,据此折算的用药剂量至今仍被用于医疗实践。基于后说,14世纪日本汉方医家竹田昌庆仿制出了一种“半秤”或称“唐半秤”,我国也有现代出版的中医教材主张,对汉制古秤单位量值取半,以折算仲景古方的用药剂量。

  小秤制的称量精确化误区

  从技术上来说,为药物称量的精确化而专设小秤制,其必要性值得怀疑。人类历史上称量精确化的每一次革命性进步,都依赖于技术手段的革命性突破。在技术水平总体不变时,称量的相对精确化则多通过制作和使用较小量程的秤具实现,在称量数据的表达上,也增设下级重量单位或将数据保留到更小的精确位数。例如,常用秤具的量程,在粮油店为1克或10克至数百千克,在珠宝店则为0.01克至数十克或数百克。无论量程如何,只要单位量值相同,就属于同种秤制。

  然而,依前述“神农秤”说与“半秤”说,小秤制药秤“小”的不是量程,而是单位量值。在同一技术条件下,缩小单位量值与缩小量程,在称量精确度上的实际效果一样,不同的只是称量结果的数据表达形式。例如,若依度量衡史学上的主流观点,汉制古秤1两约相当于公制13.8克,那么所谓“神农秤”1两就约为1.38克。假设分别使用一把量程为0.1—16两的汉制古秤和一把量程为1—160两的“神农秤”,称量同一件13.8克的物品,汉制古秤和“神农秤”会分别显示为约1两和10两,但二者的精确度却是相当的。

  可见,称量精确化根本无关乎秤制单位量值的大小。否则,刘歆主持考定新莽度量衡标准量值之时,以其“古学鼻祖”“孔子死,名实足以伉者”之才,何以没有另设小秤制呢?又试看今日,哪怕人类已能实施微观领域测量,也仅增设微克、纳克、皮克等重量单位来表达其称量值,而未见在公制之外另设小秤制。既然如此,药物称量另设小秤制徒劳无益,甚至多种单位制并行反增表达换算之繁,容易出错。1999年美国探测者号火星探测飞船坠毁事件的发生,就缘于英制与公制并用之下控制小组因单位制混淆而输入了错误数据。因此,“神农秤”与“半秤”之说有违常理。

  度量衡混乱下的古制回归

  史载,我国曾有过数百年的度量衡大小制并行,但隋文帝创设大小制实则另有苦衷。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割据对峙,征伐混战持续近400年,也是秦后度量衡制最混乱的时代。《魏书·食货志》《魏书·张普惠传》《隋书·律历志》等记载,南北朝时百官为搜刮民财,多用“长尺”“大斗”“重秤”等单位量值被篡改过的度量衡器,北魏早期更因以掳掠贪污合法化替代官俸制而尤为严重。朝廷屡行拨乱反正之举,却无济于事。“古今秤制论”对上述史实多有印证。“古秤皆复”,是说当时古秤单位量值已经倍增;“分一斤为二斤”,是说朝廷对该倍值取半制作“晋秤”以正本清源;“悉用今者尔”,是说仲景用的是“今秤”。

  隋文帝完成政治上南北统一时,也面临度量衡制的混乱不堪,并陷于两难。继续放任自流就背弃华夏正统,无法取信于南方士族阶层,危及政权合法性;一概回归古制则将失去其历来仰仗的北方贵族支持,也有违北方官民习俗。最终,与此前分裂割据政权设“晋秤”“今秤”悉归古制不同,隋文帝选择了妥协、折中与整合,将现有的“大小秤”合法化、规范化为“大小制”,大制作为赋税及官民日常之用,单位量值三倍于古制;承传性强、精确度要求高的领域,包括药物称量,则沿用古制。

  可见,无论是在“大小秤”时期还是“大小制”下,仲景古方所用秤制,乃至后世其他被用作药秤的“晋秤”“今秤”“小秤”,其实就是单位量值增大前的汉制古秤,而非另有单位量值更小的所谓“神农秤”或“半秤”。甚至,隋唐以后度量衡制度运行稳定,宋代大制流行,连小制也变得多余,淡出了历史,度量衡复归于秦汉时的高度统一。由此回望小秤制药秤之缘起,无疑是为避特殊时期秤制混乱之祸害,而非求常态之下药物称量之精确。

  药秤之缘起的法文化意涵

  中国历史上曾经创造过辉煌灿烂、无与伦比的古代科技文明。在度量衡领域,《汉书·律历志》所载黄钟累黍法作为一项开创性科学成就,独树一帜,被历代宗为圭臬。又如晋臣裴頠所言,“药物轻重,分两乖互,所可伤夭,为害尤深”,对于攸关性命的药秤,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也理所当然、势在必行。

  只是,技术进步无止境,误差是恒有的,黄钟累黍制自然也有其技术局限性。然而,它却运行了近2000年之后才在近代被更加精确的公制所取代。这是因为技术手段的革命性突破总是受制于诸多历史条件。从历史的每一个横断面上来看,依赖技术进步实现进一步的称量精确化,可遇而不可求。那么,在现有客观技术条件下,防止诸如秤制混乱之类的主观因素导致称量结果错误的发生,便成了一项基本要求。如果说以技术进步追求称量精确化是开疆拓土的先锋,那么以标准统一确保称量正确性便是守边护境的防线。中国古代行用药秤,就是对这道防线实施的亡羊补牢之举。

  度量衡的统一,本质上是通过立法手段在技术领域制定并推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一项源远流长的法律传统。《尚书》云,帝尧“同律度量衡”。《左传》《礼记》《史记》《越绝书》也有类似相关记载。历代多将统一度量衡视为政权甫定的治国要务,实施以法典化形式确立基准、设置垂直管理体系、度量衡器周期性强制校准等举措,康熙皇帝甚至亲自参与累黍实验以审定相关技术标准。

  “度量衡者,王政之始也。”“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度量衡的统一,在我国早已成为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和政权合法性的象征,也是长期以来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信用、促进交流的一大基石。它典型地体现了中华传统法文化“大一统”的宪制追求、“尚同”的秩序理想、“为政以公”的行政伦理、“执衡持平”的司法精神及“兼容并蓄”的治理智慧等特征。这种法文化自古至今一脉相承,不仅反哺了中华文明大一统传统的形成,演绎出了璀璨的丝路传奇,也终将引领人类走向契约文明与世界大同。

  (作者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程纪豪(报纸)赛音(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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