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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治理效能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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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是国家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一般时期,可以作为稳定物价、调节供求、优化结构的重要宏观调控工具。在战争、自然灾害、流行疾病等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时期,可以及时提供救助,有效应对严重供应中断,缓解危机事件冲击,防范重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发挥“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
  总体上看,我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正不断完善,还充分注重国家战略物资储备顶层设计。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审视,我国国家战略物质储备体系,始终聚焦安全核心职能,深化储备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物资储存和调运基础设施网络,国家战略储备基础和实力不断增强,有效发挥安全保障功能,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新发展阶段对我国战略物资储备体系提出新要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安全和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局部冲突等因素加剧全球供应链紧张,粮食、能源资源供应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多,也更加凸显战略物资储备的现实意义。与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需要相比,我国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仍有一些阻滞因素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需要在进一步改革中不断完善。
  积极应对国家战略
  物资储备治理现实
  一是相关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是做好战略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的根基和保障。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对战略物资进行管理,但伴随形势的日趋复杂,各类物资储备规模的不断增加,储备方式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单一的行政手段已不足以适应实践要求。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法对其进行规范。相关法律依据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等。上位法缺位、地方储备相关法规制度缺乏、多头立法等问题的存在容易分散管理职能,增加协调成本,最终制约储备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是协同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是战略物资快速有效响应的关键。经过政府机构改革,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等工作,但实际的物资调配工作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发改、工信等,存在权责不清、信息不畅等问题。中央和地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协同保障也有待加强,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会降低战略物资的投送效率,即时供应难以保障,影响其应对急需功能的充分发挥。
  三是储备主体及模式的市场化与社会化需要进一步推进。在我国现行战略物资储备体系中,储备主体以政府为主,其中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社会和市场动员力量呈现不足。这容易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储备品类和规模缺乏灵活机动性,其他储备主体的积极性也未能充分调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储备模式方面,相对重视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对不足,长期储存大量实物物资尤其是短保质期物资容易增加损耗和管理成本,而在特定突发事件发生导致实物储备耗尽时,难以快速提供接续的物资支援,影响援助行动持续展开。
  探索战略物资储备
  治理效能提升路径
  健全战略物资储备治理体系,提升战略物资储备治理效能,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各类资源要素整合,优化协同,不断提高战略物资储备维护经济和社会安全的能力。
  一是推进战略物资储备领域法治化进程。不断完善国家物资储备法律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在梳理我国现有战略物资储备立法基础上,积极编制一部高位阶的基本法律,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对储备模式、物资管理、动用轮换、外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面向若干重要战略物资安全保障进行专门立法,切实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健全地方储备相关法规制度,形成全方位的法律体系,从而不断完善战略物资储备的法治保障。
  二是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储备格局。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中,政府储备是“主力军”。应充分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储备的协同体系,中央政府储备着力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和跨区域供应风险,地方政府储备着力防范化解本地区局部突发事件供应风险。在政府储备发挥“关键防线”作用的同时,社会储备也具有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在收储、轮换、动用等环节应充分运用市场化理念和手段,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加强企业储备、家庭储备、公益组织储备与政府储备的耦合性,更好地实现战略物资储备的社会化。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商业储备规模,社会组织依托行业或民间资源负责部分生活和救援物资储备,并推动实现合理的家庭储备将支援防线前移,织密储备网络,使“自助”“互助”与“公助”互补合作,形成合力。
  三是丰富各类物资储备模式。伴随实践的不断发展,有效整合各类储备资源,健全多种模式互补的战略物资储备体系更加重要。实物储备作为最稳妥、可靠的资源必须不断完善,并积极根据形势变化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布局。同时,着眼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市场空间发展,需持续推进协议储备或产能储备建设。基于储备物资的保质期、生产周期和原料可及性,确定物资品种、需求数量等,约定利用市场供应和应急生产,并结合实际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挥企业经营灵活、流通迅速的优势,弥补实物储备的不足,充分满足物资储备需求。
  四是完善协同高效的运行体制机制。紧急状况具有发生突然、危害严重等特点,需要坚持“大储备”和“一盘棋”观念,以确保战略物资及时调得出、运送到、用得上。战略物资的生产、收储和调用涉及多个部门与环节,需要不断强化部门协同和政策统筹,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明确职责分工,降低沟通成本,以便实现快速响应与安全保障。同时,不断实现中央和地方储备的积极联动,区域内储备的有效合作与跨区域的优化协同。积极发挥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作用。着眼于战略物资储备全流程,建立一体化数字平台,推动基础数据共用、情报动态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与数据壁垒,实现物资存储、轮换、调度、使用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从而全方位提升战略物资储备综合治理能力。
  (作者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刘倩 罗浩(报纸)王晏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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