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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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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党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探索做出的生动表达,标示了中国式现代化遵循的人与自然关系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源于实践总结,还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重构传统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结果。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人类中心主义占据主导地位。近代哲学强调人具备主体性,将人视为自然的主宰。自然被对象化为一个被动的、无生命的客体,人类可以随意地对其进行开发、改造和利用。在这种关系中,自然仅仅被看作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工具,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和生态价值则被忽视。此外,传统的机械自然观将自然看作一个由各种孤立、静止要素组成的机器,各要素之间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这种观点无法解释自然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无法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忽视了自然界的有机整体性和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导致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往往采取片面、短视的做法,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引发诸多生态问题。西方传统哲学还将自然抽象化、神秘化,将其视为一种超验存在,与人类社会相分离。这割裂了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内在联系,无法解释人类社会发展对自然的影响,也无法为人类解决生态问题提供具体指导。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传统认知的局限性进行了深刻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批判了传统哲学的抽象性与直观性,强调实践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中介作用。自然并非一个静态、孤立的客体,而是一个动态、历史的范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能在实践中被理解和把握。实践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通过实践,人类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动态、相互依存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核心,自然被当作资本增殖的工具。这种生产方式导致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引发了生态危机。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逻辑,即对利润的无止境追求,只有通过社会制度变革,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批判了传统哲学忽视自然的内在价值、社会历史维度等,认为自然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有机整体。人类应当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历史属性,指出这种关系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变。不同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不同特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自然关系具有对抗性,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这些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了传统哲学的局限性,为重构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

  在与传统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交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不断体系化,从批判走向重构。在体系化重构的过程中,以实践为原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框架起着根本性支撑作用。正是在这一理论框架内,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了以往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正确解释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内核。以实践为重构人与自然关系的逻辑原点,彻底颠覆了传统哲学将人与自然割裂的思维方式,带来打破主客二分的革命性突破。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桥梁,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与自然发生密切联系。在实践过程中,人类不断地认识、改造自然,同时也不断地认识、改造自身。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客观物质性意味着实践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过程,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从自然中获取物质资料,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主观能动性表明人类在实践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改造自然,创造出新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社会历史性则强调实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内容。通过实践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人与自然在相互关系上实现动态统一的过程。这种统一是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不断生成、调整和深化的历史性关系。作为人与自然互动的根本方式,实践既非单纯的主观意志投射,也非对自然规律的被动服从,而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展开的双向对象化运动——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这一辩证过程在人类文明史中具体呈现为二者的螺旋式演进,既塑造了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也奠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根源。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原点重构人与自然关系,本质上是将哲学从“解释世界”转向“改变世界”的革命性飞跃。既拒绝对自然的浪漫化崇拜,也反对技术至上的控制论迷思,而是通过实践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运动指明,只有在社会关系的革命性变革中,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从“相互对抗”到“和谐共生”的历史跨越。

  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为支撑,还原人与自然关系的动态本质,在分析社会历史发展总体进程中实现自然观与社会历史观的有机统一。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在于以矛盾分析法把握事物的运动规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这种矛盾性体现为自然规律与社会实践的辩证互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自然是第一性的、人类社会是第二性的。这是对自然的客观实在性与人类社会自然前提的确证。自然具有客观实在性,独立于人类意识而存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类的一切活动都须以自然为基础,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同时,自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而发生着变化。人类的实践活动不断地改变着自然的面貌,创造出新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环境。然而,这种改变必须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否则就会在实践中遭遇失败。因此,人类应当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正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覆盖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对立统一规律把握自然规律客观性与人类实践能动性间的张力。以质量互变规律解释自然生态从局部到全局、从隐性到显性的系统演化。以否定之否定规律解释人与自然关系的螺旋式上升,揭示出人与自然关系的演进呈现为“原始统一→对抗分裂→更高层次的统一”辩证过程。

  历史唯物主义将自然问题从抽象的哲学思辨和道德讨论中解放出来,锚定于物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揭示不同社会制度下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差异及其变革路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在原始社会,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对自然的依赖程度较高,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较为和谐的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逐渐掌握了更多的生产技术和工具,开始大规模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走向对立。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对利润的追求导致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状态。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与自然的关系必将走向新的和谐。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将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践活动将更加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人与自然之间将重新建立起一种平等、和谐、共生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覆盖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生产方式与自然关系展开历史性分析,揭示了阶级矛盾在生态剥削中的具体呈现,以及社会形态演进中的生态逻辑,指明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变革依赖于社会制度革命性重构的发展路径。

  总体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是在批判传统哲学的基础上,以实践为逻辑原点,通过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框架,将自然纳入社会历史进程中进行系统性分析的复杂理论工程。这一理论重构显示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在更高发展阶段上的辩证统一。这种统一不是历史的终结,而是新的矛盾运动的开端——它始终提醒我们,真正的文明进步在于,让物质变换的节拍既符合社会发展的旋律,又和谐于自然永恒的律动。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邵贤曼(报纸) 张赛(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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