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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筑牢国家安全基石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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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客观上要求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创新性发展。因此,法治体系必须保持与国家安全需求的动态适配,而完善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战略基石。面对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新型安全风险频发的国际格局,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明晰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时代内涵与指导理念,对平安中国的更高水平建设而言尤为关键。
  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时代内涵
  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时代内涵,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它既继承传统安全理念,又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将这一理念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我国在国家安全领域持续深化法治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范式。2015年《国家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不仅首次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法律范畴,更构建起涵盖十六个重点领域的制度框架,为国家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重点领域法律规制日趋完善,《反间谍法》《生物安全法》等专项立法相继落地,织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制度藩篱;新型风险应对机制得到强化,《网络安全法》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数据安全法》强化国家与个人的信息安全防护,防范数据泄露风险。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逐步实现全覆盖,构筑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多维防线。执法、司法机制持续完善,运作效能、执法机制系统化升级,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强化对新型安全威胁的处置权限,特别是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对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的打击能力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司法机制实现精细化改革,通过优化司法程序确保国家安全案件审理的专业性与高效率。同时,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等,打击跨国犯罪和境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另外,全民守法意识的培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民教育体系将国家安全列为必修内容,依托每年的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普法活动,向公众传达《国家安全法》第77条确立的公民守法义务。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使“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总而言之,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在新时代的完善,需要紧扣百年变局下的风险迭代、科技革命引发的规则重构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求,形成动态适应性的制度创新。
  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指导理念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家安全治理实践深度融合的进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构筑起平安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石。从理论渊源层面考察,两者均植根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鲜活实践。前者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后者将“全面依法治国”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保障,二者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哲学根基上实现有机统一。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调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构筑权利保障网络,两者拥有共同的价值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纲领的法治体系与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安全战略,并非简单的理论叠加,而是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中国智慧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以《反间谍法》修订为例,立法机关在强化国家安全防线时,同步完善了执法程序规范与当事人权利告知制度,在网络安全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制度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而后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则运用“知情—同意”规则落实法治思想中的权利保障要求。这种安全治理与权利保障并重的立法取向,正是两大理论协同效应的具体例证。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一体两翼”:前者为国家安全提供战略框架,后者为安全实践提供法治保障。两者在理论逻辑上同源共生,在实践路径上相互支撑,共同服务于平安中国建设。
  平安中国建设的实现路径
  在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布局中,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既作为风险防控的规则屏障,又充当治理范式革新的方法论指引。新兴技术的风险治理仍是一个深刻的内部变革,因此以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以法治思维创新治理模式,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现实路径。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立法的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发展的“黄金期”。针对新兴领域风险,如人工智能与算法风险、大数据与隐私安全、物联网与基础设施安全、区块链与金融安全、基因编辑与生物安全等领域,都需要通过立法先行来划定行为边界,形成具有前瞻性的法治保障。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是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举措。坚持多元共治的协同治理模式,明晰政府权责,将社会参与的程序性权利制度化、法治化,打造公众参与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安全治理。针对社会矛盾化解推广“枫桥经验”法治化,通过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将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技术赋能与权利保障并重,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推动国家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智技术,提升国家安全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国家安全治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针对国家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确保在关键核心技术上不受制于人。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基本原则,确保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通过技术赋能和权利保障并重的策略,可以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同时,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现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的平衡发展。
  总之,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石,其时代内涵与理念指导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通过不断完善法治体系,使其与国家安全需求相适应,我们才能在风险迭代、科技革命与现代化建设的浪潮中,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今后,应持续强化国家安全立法,尤其是新兴技术领域的风险治理,完善社会治安多元共治格局,借助技术赋能与权利保障双重策略,方能将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新高度。
  (焦俊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张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王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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