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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从政治批判到经济批判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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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坐标系中,《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占据着承前启后的关键地位。理解《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需超越单纯的政治哲学框架,将其置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体脉络中,尤其是与后续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关联,方能把握其从政治批判到经济批判的范式转换逻辑,以及这一转换对现代性批判的启示意义。
  政治批判的范式突破
  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首先表现为对思辨唯心主义国家观的彻底颠覆,这种颠覆从哲学根基上瓦解了黑格尔将国家神秘化的逻辑结构。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构建的“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伦理体系,将国家视为伦理理念的现实,而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有限性领域”,其存在依赖于国家的普遍性。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头足倒置”的哲学,本质上是将现实关系抽象为观念的逻辑运动,“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再加上在《莱茵报》时期经历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虚幻性,国家非但未能超越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反而沦为私有财产的工具。理论与现实的双重矛盾促使马克思借用费尔巴哈的“主谓颠倒”方法,批判黑格尔将观念主体化、现实谓语化的思辨逻辑,揭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真正关系,即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这种分析不仅将国家复归于现实的社会土壤,更揭示了黑格尔试图用官僚政治调和矛盾的虚幻性,当黑格尔把行政权称为“使单一物和特殊物从属于普遍物”时,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不过是用普遍性的面纱来掩盖私利的斗争。
  这一批判的突破性在于,马克思并未停留于对黑格尔的哲学方法论驳斥,而是通过历史实证分析,揭示现代国家的本质。他考证了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再到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进程,指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古代社会中国家与市民社会同一,而现代政治国家却成为抽象的普遍性,与市民社会的私人利益领域对立。黑格尔虽然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分离,却试图通过观念的逻辑弥合矛盾,将国家视为市民社会的“外在必然性”和“内在目的”,最终陷入二律背反和“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虽然马克思并未对“市民社会”进行专门的分析,但他依然准确把握了问题的根源——黑格尔哲学中私有财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已经触及政治经济学问题的核心,并为他走向政治经济学研究提供了直接的问题指向。
  经济批判的逻辑生成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剖析已暗含经济批判的逻辑起点。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作为“需要的体系”仅是国家的从属环节,其矛盾可通过官僚等级与同业公会的“中介”被消弭于普遍性之中。然而,马克思通过对普鲁士林木盗窃法案等现实案例的考察发现,法律非但未能超越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反而沦为土地私有者维护特权的工具。这种法律的异化并非偶然,而是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权利膨胀的直接结果——黑格尔试图通过官僚机构“将特殊利益上升为普遍事务”的构想,恰恰暴露了私有财产支配政治国家的铁证。
  马克思进一步解剖黑格尔对私有财产的理论包装。当黑格尔将长子继承制论证为“政治国家对财产权利的胜利”,宣称土地因不可让渡性而获得“实体性伦理价值”时,马克思发现了其逻辑的倒错。土地所有者通过继承权“脱离一切社会纽带”,反而使国家制度沦为“地产的附庸”。长子继承制并非财产从属于政治的表现,而是私有财产凌驾于政治国家之上的最露骨形态。这种批判直指市民社会的本质矛盾:在黑格尔法哲学中作为“需要体系”的市民社会,实则是以私有财产为骨骼构建的物质关系网络,其内在的对抗性无法通过等级议会或官僚理性消解,反而会撕裂国家的普遍性假象。
  这一发现促使马克思的批判重心从政治形式转向经济结构。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视为理念辩证运动的必要环节,马克思则揭示这种分离根植于私有财产的历史性胜利——当劳动产品脱离劳动者成为独立支配社会的物质力量时,人与人的关系便被异化为物与物的交换法则,而国家不过是这种法则的政治化身。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尚未使用“剩余价值”等政治经济学范畴,但其对土地私有制的剖析已触及资本逻辑的核心:私有财产通过支配劳动过程,不仅塑造了市民社会的经济秩序,更重构了政治国家的组织形式。当黑格尔将君主立宪制奉为理性国家的完成形态时,马克思犀利地指出,这不过是私有财产要求政治制度与其经济统治地位相匹配的必然结果。由此,马克思断言,唯有揭示市民社会中物质生活关系对政治形式的生成性作用,才能彻底打破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迷雾,这正是《资本论》中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
  批判范式转换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从政治批判到经济批判的转向绝非断裂式的主题切换,而是方法论革命的必然结果。这一革命的核心在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改造。黑格尔辩证法在法哲学中表现为理念的自我运动: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构成理念外化的不同环节,矛盾在理念的更高综合中被扬弃。马克思则通过“主谓颠倒”的方法论,将这种思辨辩证法重新锚定在现实土壤中。当黑格尔让“理念”充当主体时,马克思指出真正的主体应当是现实的存在物,这种翻转不仅改变了辩证法的运动方向,更重塑了批判理论的根本使命。这种重塑在方法论层面体现为从“副本批判”到“原本批判”的转换。马克思发现,德国的法哲学批判本质上仍是对现代国家形式的哲学反思,属于“副本批判”;而真正的革命必须深入“原本”,即市民社会的经济结构。这种转换的历史必然性源于德国的特殊境遇:当英法通过政治革命完成市民社会的自我确证时,德国却滞留在“时代错乱”中——它的法哲学在理论上达到现代国家的高度,现实中却背负着封建制度的枷锁。这种错位使得马克思意识到,唯有超越政治批判的维度,才能实现真正的历史性突破。
  历史具体性原则的确立构成理论突破的关键。黑格尔将普鲁士君主制美化为绝对精神的最高体现,马克思则强调任何国家形式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通过分析中世纪等级制向现代代议制的转变,他揭示了政治制度变迁背后的经济动因:当封建土地所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政治权力也从贵族手中转移到资产阶级手中。这种分析方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升华为“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的方法论原则,即通过考察发达社会形态来理解历史演进规律。
  辩证法的实践转向为这种突破提供了动力。马克思强调:“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这标志着辩证法从思辨领域向实践领域的回归: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不仅是理论上的驳斥,更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革命性否定。当马克思宣称“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的一切关系”时,批判理论已从解释世界的工具转变为改造世界的武器。这种转向的内在逻辑在于:对政治异化的批判必然导向对经济异化的批判,而对经济异化的批判最终指向实践层面的革命诉求。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王志强(报纸) 齐泽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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