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心学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传统智慧及当代价值使其历时五百年仍备受瞩目。知行观是心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哲学思想的重要特色,“心即理”和“致良知”则是其中主要的哲学命题。“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作为阳明知行观的核心,强调知与行的不可分割和内在统一性。“心即理”为知行合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强调道德法则和真理内在于人心;“致良知”为知行合一提供了修养方法,强调通过内省和实践恢复良知的本来状态。王阳明心学体系中有关知行关系的分析和讨论更多地集中在认识论和形而上学层面,尤其是由此衍生出来的伦理学以及工夫论意义,罕有研究分析这位中国明代思想家的哲学观点中所蕴含的丰富的认知科学启示,以及当代认知心理学和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与阳明知行观的殊途同归。
阳明知行观中的“知”首先指道德认知,即对善恶、是非的判断能力;“行”指道德实践,即将道德认知付诸行动。“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如果一个人试图从外部去寻求道德真理,就会导致知与行的分离。王阳明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都具备先天的道德本能(即良知),真正的道德认知必须通过内省和实践来体现,而不是从外部学习或推理得来。这一观点与当代道德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的主张不谋而合。海特认为,人类的道德判断主要基于道德直觉,而不是理性推理。他指出,道德直觉是快速、自动化的情感反应,源于进化形成的心理机制(如道德基础理论中的关爱、公平、忠诚等),理性思考往往是在事后为这些直觉辩护的工具。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的病人虽然十分清楚地知道对错,能在科尔伯格道德测试中获得高分,但他们在生活中的善感性却几乎为零。可见,直觉和身体反应对于传统认识中表现为理性思考的道德判断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王阳明的“良知”与海特的“道德直觉”都指向一种先天的、非理性的道德判断能力。
“知之真切笃实处就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就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分离。”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的经典表述深刻揭示了知与行的内在统一关系,即真正的“知”必然包含“行”,真正的“行”也必然包含“知”。例如,一个人如果真正知晓“孝”的道理,就一定会践行孝道。海特的研究表明,道德直觉直接驱动道德行为。例如,人们在看到不公正的行为时,会感到愤怒并采取相应行动;在看到他人受苦时,会产生同情并伸出援手。这种情感反应是道德行为的基础。由此可见,两者都认为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是紧密相连的,前者强调认知与实践的统一性,后者则从心理学视角揭示了道德直觉如何直接驱动行为。
当代认知心理学和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也为“知觉和行动是一体两面”的观点提供了丰富证据。德国认知心理学家伯纳德·霍梅尔(Bernhard Hommel)等人提出的事件编码理论(theory of event coding),可以作为一个新的解释知觉和行动计划的理论框架。传统视域下对人类信息加工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共享这样一种预设,即知觉一个刺激和执行一个自发的行动是两个基于不同代码的加工过程,知觉是一个相对被动的登记有关属性和环境信息的过程,行动则是主动寻求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前提可能并不成立。一方面,知觉世界同样需要主动获取有关环境的信息,包括眼球、躯体等的协同运动,尤其需要注意和其他认知资源的分配;另一方面,行动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是无意识的,并不需要知觉到的有关身体和环境信息在意识层面的支持。西方传统的认知主流理论将视觉和行动视为两个相互分离的过程,事件编码理论的提出弥补了传统理论在解释知觉和行动交互作用时的不足。这一理论的阐述为“知行合一”提供了来自认知科学的机制性说明。
事件编码理论根植于早期心理学先驱赫尔曼·洛采(Hermann Lotze)和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等主张的观念运动理论(ideomotor theory)。该理论将人类视为会通过行动来达成特定目标的自主体,即我们是通过预测这些躯体运动的感官后果来获得对这些躯体运动的控制。因此,运动在认知上被表征为感官结果,观念运动理论分析的起点是目标而不是刺激。目标是通过主动探索环境来获得的,这一过程形成了行动和对其知觉结果的表征之间的联系。这些行动和结果之间的绑定为自发行动提供了基础:个体只需要“思考”(think of)所预期的行动结果的表征就能够激活产生行动所必需的运动模式。神经科学的研究也证实,产生某一特定行动结果的计划在具体的动作被执行之前就会激活行动结果的神经代码。研究者让参与者准备进行简单的按键动作,并在此过程中监测他们的大脑活动。结果发现,参与者的运动皮层(涉及实际动作执行的区域)在按键动作发生之前就已激活,并且这种活动的强度与动作预期结果(例如,按键的成功或失败)之间有密切关联。
与“知行合一”看似直接对立的研究源自梅尔文·古德尔(Melvyn A. Goodale)和大卫·米尔纳(David Milner)对一位名为DF的特殊病人的观察和研究。由于一氧化碳中毒导致视皮层受损,她无法认出亲友的脸、无法分清简单几何图形,甚至无法区分水平线条与垂直线条。然而,DF在很多情况下却表现得像是能“看见”一样:尽管她说不出信箱插槽的方向却可以轻松地完成投递;她分不清铅笔是水平还是垂直放置却能够准确地抓握;她无法区分不同的形状却能根据物体的实际尺寸来调节手指之间的开合以适应抓取的需要;她估计不出障碍物的高度却能把脚刚好抬到可以跨过障碍物的高度……古德尔和米尔纳据此猜想并进一步论证了人类视觉中存在两套不同的系统:视觉知觉系统和视觉行动系统,前者是腹侧流(ventral stream)的产物,后者是背侧流(dorsal stream)的产物。即便背侧通路确实与视觉引导的行动有更紧密的联系,而腹侧通路则与视觉识别有更紧密的联系,但古德尔和米尔纳最新的研究指出,背侧流和腹侧流的相互分离绝不排除有用信息从背侧流转移到腹侧流的可能性,尽管腹侧流在感知物体时并不需要背侧流关于形状的信息,但在抓取物体时却需要这些信息。此外,在行为层面,移动身体整体或部分的时间与想象相应的移动所需的时间高度相关;在神经成像层面,想象和真实运动所激活的大脑皮层也高度重合。这些均为想象和实际的行动共享相似底层机制的假设提供了佐证。可见,虽然用独立的子系统来定义知觉模型的进路是可行的,而且遵循了信息处理模型的传统,但越来越多知觉与行动关系的研究表明,有必要考虑这些看似独立的系统是何时以及如何进行整合的。
阳明知行观强调知识与实践的统一性,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人类的认知过程与行为执行依赖于高度协同的神经网络,如腹侧通路(负责感知与识别)和背侧通路(负责行动与执行)的协作,为“知行合一”提供了神经机制上的支持。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知”不只是抽象的知识,也是大脑对信息的加工与整合;“行”也不只是外在的行为,也是神经活动的外在表现。这种重新定义深化了我们对“知行合一”的理解。此外,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框架下的“知行合一”也为人工智能的设计提供了理论指导:人工智能不仅需要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知),还需要与环境和任务紧密结合的执行能力(行)。
(作者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教授;绍兴文理学院心理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