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哲学关于人性议题的探讨,发端于西周至春秋后期,至战国时代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其所涉及的内容,大致包括性命论、心性论、性情论、人性善恶论和人性修养论等几个方面。大约在相同的历史时期,阴阳二字也从描述具体的物象走上了抽象化的道路,并最终出现了用阴阳来解释天地万物产生与变化规律的宇宙论学说。从相关文献来看,阴阳说与人性论原本是两个独立发展、互不关涉的领域;然而,随着后者理论建构的系统化与传播的普遍化,有关人性的讨论逐渐添入了阴阳学说的元素,以阴阳论人性成为一种新的潮流。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这种新的潮流是汉儒董仲舒创始的。例如,苏舆便说:“以阴阳言性,始于董子。”唐君毅明言:“董子与其他汉儒,以阴阳之气说人性之新观点,亦为昔之所未见者也。”不过,细考董仲舒本人及之前的典籍,我们基本可以确定,阴阳学说介入人性议题,并非始于董仲舒。当然,在推进阴阳学说多层次地融入人性论建构方面,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被正式引入人性议题之前,具有抽象色彩的阴阳观念最早见于对部分自然现象的解析,时间约在西周晚期。《国语·周语上》记虢文公谏周宣王“不籍千亩”时所说的“阳瘅愤盈,土气震发”“阳气俱蒸,土膏其动”,以及周幽王时期伯阳父用“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来解释地震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例证。至于以阴阳观念谈论人性或性命问题,则始见于《周易》之《系辞传》与《说卦传》。二篇的著作时间约在战国中后段。前者明确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将“阴阳”与“性”做了清晰的勾连。后者则在追问“圣人作《易》”意图的语境中,结合《周易》文本的卦爻结构,将“观变于阴阳而立卦”的作《易》步骤与“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作《易》目标融为一体,同样显示了沟通阴阳学说与儒家性命理论的趋向。通过《易传》的建构,“道”或“天道”被理解为阴阳二气的循环消息,宇宙成为一个生生不息的机体;其“生生不息”的本性又被赋予或被认定为具有“善”的价值内涵,并要求由其所生出的万物(包括人),将此生生之善具体地实现在个体的生命活动之中。从思想结构看,《易传》的性命说与稍早的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所谓“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以及《中庸》首句的“天命之谓性”,在遵循“天—命—性”这一性命论基本框架方面并无二致。其区别主要在于,《易传》中的“天”指向的是以“一阴一阳”为其存在和发用方式的“天道”,因而更富宇宙论的色彩;至于《性自命出》与《中庸》的“天”,则更接近于一个表示纯粹无限之道德精神的“天命”,并被视为人的德性本体的形而上来源与道德实践的终极根据。
考虑到《周易》经传在汉代的广泛流传和崇高地位,董仲舒及其他汉儒以阴阳论人性的理论建构,应当受到了《易传》的启发。不过,根据《春秋繁露》和其他相关文本,汉儒所关注的人性论问题及其致思的方向,与上引《易传》的精神旨趣并不相同。以董仲舒为例,在借助阴阳学说建构人性论方面,他的主要建树包括两种。其一是从宇宙生成论的角度,首先确立“天者万物之祖”“为人者天”的基本观点,进而根据“天两有阴阳之施”,推出“身亦两有贪仁之性”的结论,由此解释人之性与人性之善恶的来源问题。这套学说的前半部分延续了先秦时期“天生百物”的流行看法,中间环节则吸收了以阴阳二气或阴阳二气的消息运动将天与天道进一步具体化的新型宇宙论;至于由天有阴阳之气而推出身有贪仁之性,则是以往所未见的新观点。其二是将在先秦时期并未被严格区分的“性”和“情”,分别与天之阴、阳相对应,认为“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然后再由“天之禁阴”推出人也应当“损其欲而辍其情以应天”。这种观点经过《孝经》类纬书的改进,最终发展为“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就理也”的“阴阳生性情”和性善情恶说,并被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白虎通》所接受。
仅就阴阳学说与人性议题结合的紧密程度和丰富性而言,以上两种观点的提出,确实超出了以往的范围,反映了人性论在汉代的新发展和新面貌。不过,通过细心考校我们可以发现,这两种学说的论证过程,均存在以预设的价值判断为主导而推出结论的情况。例如,前一种观点在由“天两有阴阳之施”推导“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时,隐藏了一个中间步骤,即董仲舒在别处所说的“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以及天的“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在这里,天的“任阳不任阴”,原是他通过观察自身所处地理环境之中一年四季的冷暖变化而得出的经验事实判断,其成立与否尚在两可之间;至于由此而认定天有“好德不好刑”的价值取向,则显然是他从主观意见或意愿出发,赋予自然现象以道德属性的独断之论。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后一种观点之中,这里不再赘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董仲舒以阴阳论人性或性情的归宿,是希望人们在明了天道阴阳之理后,最终走上“损其欲而辍其情”,即克贪崇仁而“与天道一”的道路。这显示出他仍然遵循儒家精神传统的思想底色。
劳思光曾指出,“董氏由天之有阴阳,推人心之有‘贪仁’,乃一全无根据之类比,实无任何论证力量”。董仲舒及其他汉儒对阴阳学说与人性议题所作的结合,并没有在实质上推进人性来源和人性善恶问题的解决,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先秦以来从自觉之主体方面确立德性根源的道德哲学的发展。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以上评价带有相当严重的“以今测古”意味。一方面,我们经过百年来的科学洗礼,已经破除了对阴阳学说可以有效解释宇宙万物生成变化规律的态度;另一方面,经由中国哲学研究者对传统人性论的现代解读,我们事实上已身处采用“本体—工夫”框架来诠释人性论问题的思想氛围之中。在这两种前定之见的观照下,阴阳学说与人性论相结合的负面效应自然就被凸显出来了。不过,如果在此基础上采用一种历史性的理解方式,我们或许会得出不一样的看法。例如,考虑到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在当时具有“科学知识”的属性,则董仲舒等人引入阴阳学说的元素以探索人性的内涵,无疑开辟了一条解释人类道德现象的新途径;尽管其结论经不起认真推敲,但这并不表示该路径完全没有意义和价值。此外,结合董仲舒的全部思想来看,其人性主张并非“为学术而学术”的纯理论建构,而是与众多实际诉求,如借此强调教化的意义、鼓动君主“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等密切相关,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现实功效。这些也是我们评估其理论所不应忽略的。
(作者系河南大学哲学互鉴与中国话语建构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