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高校作为学科门类完备、人才资源汇聚的重要平台,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主阵地作用,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环节。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法学教育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既是高校的政治使命和担当,也是关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实践问题,更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筑牢法治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对于培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人才具有重大意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为高校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方向。
按照《意见》要求,应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高校应依托自身人才资源优势,深化法治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通过对复杂社会现实的系统剖析和科学归纳,提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律性认识,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学理支持。通过育德与育智相结合,系统梳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成就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成果,指导学生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理论精髓和实践指向,全面贯彻落实其精神实质与基本要求,打好课堂教学的阵地战。深化课程思政体系建设,增强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念认同,要培养学生厚植人民情怀、强化社会担当、铸牢报国忠诚,努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信仰者、自觉践行者、有力推动者。
强调德法兼修
“德治”是指通过领导者的人格感召力、优良的教化熏陶以及惠民安民的施政方针来实现的社会治理模式。尧舜之治是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源头,据《尚书·尧典》记载:“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表明尧舜通过彰显德政,不仅促进了九族内部的团结,更将和谐推及天下百姓及各部族。在华夏先民的认知中,德涵盖所有的道德规范,其内涵上达天道、中及世事、下通人心。儒家德治思想以尧舜时期的治国理念为根基,承续了“德立刑行”的传统治理智慧,融汇墨家“兼爱”“尚同”的核心主张,最终构建起一套体系完整的德治理论体系。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认为,为政的基本方法是德治,要以德导民和以礼齐民,使整个社会风气归于淳厚。
随着社会发展,更多的统治者认为,要将德治与国家的律法相结合。在不同时代,“德法结合”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围绕德法的论辩为礼法合治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汉代“独尊儒术、德主刑辅”、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礼率律、礼法融合”、隋唐时期“导德齐礼、一准乎礼”、宋元明清时期“明刑弼教、重典治国”,礼法合治思想经历了从萌芽到确立再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国古代社会始终保持着法律与道德的紧密融合,二者通过“礼”的规范形式实现了有机统一,构建起以礼德为本、刑罚为表的法律体系。“礼”既有外在之“仪”,也有内在修为之“理”。由此,礼法合治成为中国延续几千年的治国方略。
在当今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成为国家主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为新时代治国方略提供丰富底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是对古代礼法合治思想的继承与超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德法结合”以马克思主义法治观为理论根基,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追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为价值基点,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是中国治理智慧的重要体现,也是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指导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符合中国实际、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需要大量讲政治、有德行、懂法律的新时代法治人才作为支撑。
整合实践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破除高校与社会间的体制机制障碍,将优质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法学教育研究者与法律实务专家的深度互动交流,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要注重培育思想道德素养,培育学生崇尚法治、捍卫正义、恪守良知的职业品格。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整体布局、统筹规划。人才培养方法上要循序渐进,具有实操性,要贴近群众生活。培养出的人才要能够学以致用,能够在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高等院校要与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调动各方优势资源,让学生更多参与法律实践,培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法治人才。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治所蕴含的多重价值融入法治之中,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这是在对当今中国社会治理结构科学把握基础上作出的价值认定和实践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不仅在于解放和推动生产力发展,更在于党将道德追求深深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以制度规范引领道德建设,以体制机制保障价值实现,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路径,对于夯实国家制度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实践价值和深刻历史意义。
(作者系济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