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中央一号文件为全面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提供了重要指针和支撑。我们必须深入学习新阶段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转化为具体行动和举措。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同时,还要协同推进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和主体活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完善工作机制 为乡村全面振兴增添强劲动力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要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特别是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明确主攻方向,推动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加大对“三农”工作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要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补齐短板,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鼓励增产增收。要结合我国当前城乡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保障等,鼓励农民增产增收。要优先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积极推动农业科技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要积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拓宽农民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等。
加速推进城乡融合,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要制定和实施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法规,鼓励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减少城乡之间的制度性障碍。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联通性,增强乡村的吸引力。要促进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产业协同,支持企业在农村投资发展,实现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多产业的融合,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培训,引导城市人才回流或流入农村,支持他们在当地创业或服务,提升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帮助农民开拓城市市场。可通过建立农产品品牌、加强市场营销和推广等方式,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要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改革创新 激发农村潜能和主体活力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有效释放乡村振兴活力。在农村土地改革层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鼓励农民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形式进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在农村金融支持改革层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政策,降低融资门槛,提供更多信贷支持,增强农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在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简化农村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给予农村更大的自主权,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同时,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支持,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层面,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在乡村文化改革层面,重视乡村文化建设,通过改革文化政策,鼓励乡村自办文化活动和传统文化传承,增强农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提升乡村的吸引力。
保障农民主体地位,激发乡村发展内在活力。建立农民参与农村治理和发展决策的机制,确保农民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和项目中有发言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农业合作社等形式,让农民直接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规划与实施中。鼓励农民组建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增强集体经济力量。通过合作社,农民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分享信息,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意识。通过培训,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及管理知识,增强自主创业和创新能力。建立稳定的价格补贴和风险保障机制,保护农民在市场波动中的利益。同时,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在退休、医疗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保障。通过文化活动和传统习俗的传播,增强农民对乡村发展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胜。
着力人才振兴,为乡村发展注入强有力活力。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进农业、生态、旅游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建设乡村公共服务和治理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和人才支撑项目,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强农村法律人才和儿童服务人才培养。健全涉农培训体系,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实行按需培训。通过专家讲座、实地考察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人才的整体素质。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到乡村服务,通过提供住房、交通补贴等福利措施吸引人才下乡。制定政策激励外出务工人员和大学生回乡创业,为他们提供融资、场地、技术等支持。支持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退休专家等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动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挖掘和培育本地人才,特别是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技艺、文化传承者和优秀农民,通过组织文化活动、技能大赛等,鼓励他们发挥特长,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建立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给予优秀的乡村人才合理薪酬和相应的荣誉,以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同时,通过完善晋升渠道和职业发展规划,留住和培养人才。改善乡村的居住条件、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让他们在乡村有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空间。
有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经济活力。利用乡村的自然资源、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中药材种植等。通过品牌建设,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开展质量认证、包装设计和市场推广等活动,吸引消费者,从而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可持续发展模式,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增强农村发展的长久活力。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提高特色产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应用智能农业技术、“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等手段,提升产业链的效率和附加值。搭建多元化的销售平台,利用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和直销渠道,将特色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打破地域限制,增加销售机会。将乡村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发展文化旅游、乡村观光、生态体验等项目,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和落实针对特色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包括资金补助、税收优惠、技术培训等,为特色产业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作者系新疆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