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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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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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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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要矛盾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复杂的事物中有许多矛盾存在,但其中必有一个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因此,研究解决当前企业改革中的诸多难点和矛盾,必须全力找出主要矛盾。那么,在当前企业改革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从多年改革的实践经验,特别是企业改革试点经验及当前各种难点产生的原因和各种矛盾之间的关系来看,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政府的经济社会一般管理职能与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所有者职能分开改革滞后(以下简称两职分开)。我们的改革目标,是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要实现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就在于实现政企分开,明晰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中的各当事人和各当事机构的责任。要达到此目的,唯有首先实现两职分开的改革,才能为之提供基本条件。

1.政府的两种职能不分,产权责任主体就难以明晰,产权约束也不能进入企业,从而各方的权责也难明确。在政府的两种职能不分,混在一起实施的条件下,从表面上看,政府的各主管部门都执行着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产权责任主体似乎是明晰的;但由于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分工不同,都只能结合自己行政管理职能分工,从特定的角度执行所有者职能的相应侧面,而不能完整地执行所有者职能。例如,财政部门作为社会分配的主导机关,它只能结合自己这一特定的管理职能,以所有者身份对企业的资产经营收益执行分配决策权职能;计委作为国家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则只能结合对社会资源配置规划调节职能,以所有者身份执行国有投资决策权职能;各经济主管部门按行业或产品分管着企业,则只能从实物生产角度,以所有者身份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分别控制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等等。各政府部门这样分头执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企业齐抓共管的结果,就是把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所有者职能肢解了,造成各个政府部门谁都是所有者职能执行主体,而又谁也不是完整的所有者职能执行主体,谁都有权以所有者身份干预业经营和运作,但又谁也不能全面地监督企业运营,从而谁也不可能、也不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实质性责任,也不能向企业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全面要求。因此,企业只有满足各部门特定要求的义务,而没有对所占用和运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从而国有资产的产权约束对企业来说就形同虚设,产权关系明确也就因此而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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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一.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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