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牧制与保教权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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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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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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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代牧制与保教权的斗争

1.保教权的由来

何为保教权?保教权(royal patronage)是指15世纪之后,随着欧洲一些国家开辟新航路,向外扩张自己的势力,罗马教廷授予他们保护在新发现地区和国家传播天主教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天主教传教事业上的一种特权。

从15世纪中叶起,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占据东西方交通要道——君士坦丁堡及地中海、黑海周围广大地区,对过往商人横征暴敛,多方刁难,加之频繁的战争和海盗活动,几乎阻断了西欧与东方的陆上贸易通道。而由东方经由波斯湾—两河流域—地中海和经红海—埃及—地中海的两条海上商路又完全被阿拉伯人所操控,征收高额税费。于是,以葡萄牙、西班牙为代表的欧洲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积极探索通向东方的新航路,西方学者评论说,“促使欧洲人开始海外冒险事业的动机很多,为上帝服务和寻求黄金可能是其中最强烈的动机”。[1]

葡萄牙航海家沿非洲西海岸向南航行,试图绕过非洲前往东方的印度、中国,他们占据了一些岛屿和沿海地区,掠夺当地财富。葡萄牙是一个热衷于反对伊斯兰教的国家,曾有一个联合东方基督教国家围攻和消灭中东、北非伊斯兰教的宏大计划,深受罗马教宗的赞赏,作为回报教宗也多次赐予葡萄牙特权。1418年4月4日,教宗玛尔定五世(Martin Ⅴ)发布“Sane Charissimus”通谕,代表教会赐予葡萄牙人在其海外发现的土地上拥有特权。1443年,大力倡导航海的葡萄牙亨利亲王出任基督骑士会(Ordo Militae Jesu Christi)长官,教宗欧静四世(Eugenius Ⅳ)颁发“Etsi Suscepti”通谕,赐予基督骑士会进占一切海岛的权利,并赐航海者亨利亲王以保教权。1452年,教宗尼古拉五世(Nicholas Ⅴ)颁发“Dum Diversa”和“Divino Amore”通谕,无限期给予葡萄牙国王征服异域的权利和保教权。1456年3月13日,教宗嘉礼斯多三世(CallistusⅢ)颁布“Inter Caetera”通谕,再次授予航海者亨利亲王以海外保教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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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庆.中国天主教教区沿革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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