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矛盾。因此,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成本持续上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主要农产品成本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目前已经全面、大幅地超越了美国。从农产品亩均总成本看,2015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玉米、稻谷、大豆的亩均总成本比美国高出56.05%、20.82%、38.44%,而小麦、棉花的亩均总成本则比美国高出210.42%、222.84%。成本上升导致我国主要农产品市场被进口农产品占领。二是中高端农产品供给质量有待提高。从农业种植结构看,优质粮食数量无法满足市场需要,而去库存的主要品种玉米的种植面积仍然占比很高;从农产品加工看,加工深度、精度不足无法满足高层次市场需求,粗加工的产品多,精加工的产品少;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中低档产品多,高档产品少。其后果就是初加工产品因为特色不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盈利能力不足,而高端市场却存在着缺位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从而解决上述两方面的问题。
第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日益升级的居民消费结构与农业有效供给不协调问题的需要。2000年至2016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从人均消费支出的具体结构看,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的消费比重不断下降,而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的消费比例不断提高。从我国消费主体看,超过30%的消费人口的年龄段是25岁至34岁,这一群体的消费特点是追求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体验式消费。这意味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正在升级,正在由以生存型消费、产品消费、物质消费、规模化标准化消费为主,向以发展型消费、服务消费、精神消费、个性化品质化消费为主转变。这样的变化必然对农业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供给要从追求消费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从单一的农业发展向以农村、农业为依托的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转变。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有利于拓展农业功能,创造出新的产业、新的产品和新的需求,从而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
第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需要。农民收入一般由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构成。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总体高于城镇居民,但增速却在放缓。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一方面,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导致国内粮价下跌,进而影响了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传统行业的去产能导致外出就业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能够培育农民增收的新模式,从而使得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第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需要。近年来,粗放式发展方式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据统计,我国的农药利用率为35%,化肥利用率低于40%,农膜残留率高达40%,全国70%以上的江河湖泊受到污染,许多地方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等问题凸显。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可以修复生态、改善环境、补齐短板,将加快实现我国农业生产完成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更加注重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
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情况。
第一,需要防范实践中“新瓶装老酒”的情况发生。自1978年以来,对于农业发展问题,我国从供给侧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但这些举措大多是针对增加供给数量或产量展开的,从性质上看是以数量或增产为导向的供给侧改革。因此,之前的改革与当前实行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明显区别。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就是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且结构性、体制性的原因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改革实践中要立足生产端和供给侧,把着力点放在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但从目前的地方改革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还是把单纯的农产品结构调整作为主要着力点,而没有从农业供给侧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入手。这样一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只起到了单纯调整结构的作用。另外,在改革实践中,还要避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泛化现象发生,即把农业改革甚至农村改革都纳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范畴,这样会导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的偏离,进而影响改革效果。
第二,需要防止出现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误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要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激活市场、要素、主体的活力,从而激发农业发展新动能,而不是用政府取代市场,从而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因此,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环节。需要通过深化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等重要举措激活市场;通过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农村金融创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重大政策举措激活要素;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和吸引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新等政策措施激活主体。同时,我国农业政策也要由过去以价格支持和干预为主转向以“绿箱”政策为主,从而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配置农业资源的作用。
第三,需要防范粮食生产力降低的风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同。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对于低端、无效的严重过剩产能,就应当果断地去掉。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能简单照搬这种模式。我国人均耕地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吃饭始终是一件大事。粮食去库存一定要建立在稳定和提升粮食产能的基础上。因此,必须正确树立粮食安全观,坚守耕地红线,绝不能借“增收”“增效”和“改革”之名减少耕地和粮食产量。
(作者系辽宁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