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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还是“方法论”?

作者:《教育研究与实验》2018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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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对于现象学在质性研究中的地位,是应将其视为质性研究范式中的具体研究方法,还是质性研究的理论渊源,学术界存在争论。但就哲学源头的梳理来看,现象学通过对本质与现象关系的全新认识,开创了哲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朝向实事本身”的现象学宗旨更开启了一种新的接近问题的方式,因而其方法论价值远超方法意义。以“方法论”视角思考现象学给予质性研究的启示,可以走出将其仅视为方法所导致的困境,从精神内核上更好地领会和应用现象学;同时,方法论视角帮助我们超越二元论的掣肘,重新认识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质性研究中的一些重要原则。

  关 键 词:现象学;质性研究;方法;方法论

  作者简介:叶晓玲、李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97)。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学生手机使用体验的现象学研究”(14YJCZH185);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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