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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与“唯分数”

作者:《教育研究》2019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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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吴根洲,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南昌 330038;刘海峰,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杭州 310028

  内容提要: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只是导致高中教育“唯分数”困局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唯分数”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不仅使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现象泛滥,也阻碍了高等学校招生依据多元化的积极探索,更会让破格录取、注册入学失去价值依据与改革空间。彻底克服“唯分数”,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必须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文化环境,构建科学可行的综合评价体系。在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须时刻把握好“唯”分数与“不唯”分数的平衡。

  关 键 词:唯分数;高等学校招生;高考;综合评价

  标题注释: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措施研究”(项目编号:18JZD052)的研究成果。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置于考试招生存在问题的首位。但遗憾的是,这并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1]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2]。关于克服、破除“唯分数”的相关学术研究陆续出现。[3]克服教育领域的“唯分数”顽瘴痼疾,涵盖了针对考试招生的“唯分数论”弊端。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是“唯分数”顽瘴痼疾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具体表现,是特定时期内囿于条件局限的无奈之举。两者关系密切,但不能等同视之。如果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在该问题上差之毫厘,就可能导致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践失之千里。破除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弊端,消解“唯”分数局限,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与高中教育“唯分数”

  竞争性高等学校依据分数选择生源是国际通例,区别只是分数的来源及分数作用的边界。但是,依据分数评价教育并非国际通例。教育评价“唯分数”是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扭曲、异化的重要原因,这在我国高中教育阶段体现得尤为明显。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则是在特定环境中的次优选择。

  (一)正确理解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

  考试的结果形成分数,常见的分数有原始分数和导出分数。原始分数一般呈现为百分制分数,导出分数主要呈现为百分等级、标准分数。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考试一般采用原始分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除海南省采用标准分数外,其余省份均采用原始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分数以及在此基础上转换出来的分数属于导出分数,而学校考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等级分数在性质上则更接近原始分数。长期以来,高等学校招生只把高考分数作为招生依据,其他的评价结果若要成为招生依据均须换算成可以与之相加的分数。自主招生,是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高等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以及获奖、竞赛、自述材料、推荐材料等做出降分录取决定,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把这些评价结果转换成分数作为招生依据。“三位一体”招生,则是把这些评价结果直接转换为分数,在总分中占一定比例,在功用上也相当于高考分数。自主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各种招生依据虽以分数形式呈现,但人们并不认为是“唯”分数招生。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是指高等学校招生唯大规模考试分数进行录取,没有把其他的评价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国际上,通过综合评价招生也重视大规模考试分数,但亦非“唯”分数招生。

  除了破格录取、注册入学等招生方式,凡通过考评方式竞争入学机会都会依赖分数。换言之,高等学校招生只要存在竞争,就需要进行比较,分数则是一个易于比较的尺度。大规模考试分数的基本功能是比较。学校考试分数的基本功能是评价,比较则是其派生功能。学界与舆论界反对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这个分数在过去特指高考分数;在新一轮改革中特指高考分数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分数。高等学校招生要克服“唯”分数,可以先从两个维度入手。首先,高等学校招生所“唯”之分数的范围需要扩大,按照分类考试理念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纳入,作为高职高专、应用型高等学校甚至教学研究型大学与研究教学型大学部分专业的招生依据。其次,部分高等学校、部分专业的部分或者全部招生计划,由于招生的特殊性需要坚决克服“唯”分数,结合其他定量手段、定性手段综合评价来完成招生。然而,限于种种条件,“唯”分数在短期内还是我国高等学校招生的一个重要方式。

  (二)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并非导致高中教育“唯分数”的充分条件

  从根本意义上说,教育评价是对人的评价,因此,是一种复杂的评价。“唯分数”导致了教育评价的简单化、片面化、绝对化,坚决克服“唯分数”评价体系,才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让教育回归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转变教育评价体系,关系教育目标的达成,关系党的教育方针的落实,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中国梦的最终实现。人们反对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诟病其见分不见人、分数地位过于强势、扭曲了教育评价体系。但我们需要把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与教育领域中亟须坚决克服的“唯分数”区分开来,澄清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异化为扭曲的教育评价体系指挥棒的作用机制。

  可以说,如果没有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就没有高中教育“唯分数”。但是,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只是导致高中教育“唯分数”困局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功利化的教育价值观才是其背后的罪魁祸首。分数只是教育评价的一个工具而不是教育教学的目标,更不是凌驾于教育教学目标之上的超级目标。分数异化为高中教育教学的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超级目标,主要原因是分数的评价功能淡化而比较功能强化,依据分数分配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又是未来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影响因素。于是,分数对教育结果以偏概全的评价与社会资源分配对学历、“学校历”过度依赖的畸形结合,使得“唯分数”的教育评价体系扭曲了教育教学的目的。

  过度功利化的价值观与强势利益主体的积极推动架起了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与高中教育“唯分数”的桥梁。高中教育涉及的主要利益主体均被分数“俘获”以至于最终形成了“唯分数”同盟:高分生源集聚、超级中学崛起,甚至高中许以重金招揽、高分学生投机寻租两者共谋取利。高中教育“唯分数”最根本的推动力,是地方政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错误的政绩观。[4]地方政府评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唯升学”,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自然而然地使教育评价标准从“唯升学”转换为“唯分数”。相应地,学校评价教师“唯分数”,教师评价学生“唯分数”。若没有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学校与教师不会整体陷入“唯分数”马首是瞻的困局。分数是一个客观存在,若要使分数真正变成左右教育评价方向的指挥棒,离不开利益主体尤其是强势利益主体的主观认识与积极推动。

  二、克服“唯分数”: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唯分数”这一顽瘴痼疾在高中教育教学领域影响深重,在高等学校招生领域同样影响深重。需要注意的是,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与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并不是一回事。若把两者混为一谈,则必将模糊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唯分数”导致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现象泛滥

  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指的是,高等学校招生把分数(特指大规模考试分数)作为唯一依据,是针对招生工作实践操作层面而言,着眼点是招生工作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价值取向是否最优。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指的是,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必须把分数(特指大规模考试分数)作为唯一依据,是针对招生工作的价值取向而言,着眼点是必须保证高等学校招生依据刚性、可比的分数所体现的公平性。人们对“唯”分数的坚守催生了“唯分数”;反过来,“唯分数”为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马首是瞻的做法提供了理论保护。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在短期内还是我国高等学校招生的一个重要方式,但在价值层面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在一定意义上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之举。新一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就是要不断创造条件,逐步破解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的困局。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不仅使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现象泛滥,也阻碍了高等学校招生依据多元化的积极探索,更会让破格录取、注册入学失去价值依据与改革空间。所以,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但是严重阻碍着新一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的“唯分数”则是必须彻底克服。

  (二)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的生存土壤

  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顽瘴痼疾有其特定的生存土壤。

  第一,在诚信制度缺失的现实条件下,人们尤其是那些处在社会底层、原本最需要得到政策照顾的群体却对公权力存在一种不信任感。[5]“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事实判断”直接构筑了社会认可度最高的公平底线,分数成为获取公平入学的决定性依据。于是,“唯分数”直接催生了高等学校招生狭隘的“唯”分数。甚至更为极端的“唯”总分做法,好比“把人的身高和体重指标求和比高低”[6],明显违背测量学基本原理。

  第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且差异极大,学生所学的课程、所能参与的活动、所能展现的才艺,在城乡间、区域间的差距限制了统一纸笔测试之外多种测试的条件,[7]自然就限制了比较不同来源测试结果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此外,考生的升学竞争无比激烈,高等学校的生源竞争同样激烈,而相比较,高等学校现行办法招生的成本低、争议少。[8]

  所以,高等学校主动打破“唯分数”的动力不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唯分数”的支持者。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公平竞争、测试技术瓶颈及改革动力问题,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仍会大行其道。

  三、彻底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极具挑战性

  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反衬了高等学校招生公平竞争所面临的制度文化环境与综合评价体系技术保障的双重缺陷。提升高等学校招生的科学性,同时实现更高层次的招生公平,彻底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必须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文化环境,构建科学可行的综合评价体系。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文化环境

  “不患寡而患不公”是社会大众对高考改革的现实心态。[9]人们对高等学校招生公平性的追求没有止境,甚至宁愿以牺牲高等学校招生的科学性为代价,以牺牲大多数人的长远发展为代价。换句话说,一个足够科学公平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事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的整体利益与长期利益。但是,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却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科学性追求在“唯分数”公平观面前放慢了步伐甚至止步不前。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陷入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部的制度文化环境。一定时期内起支配作用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机制带来的贫富分化副作用,使一部分人民群众在经济上处于明显的、相对贫困地位。传统优质用人单位普遍过于依赖甚至滥用学历、“学校历”(即看重学生从哪所学校毕业)的社会用人机制,堵塞了许多人向上社会流动的其他渠道。这些加重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需要一个极端公平的高等学校招生秩序来平衡。

  追求享受、过度攀比导致了物质至上的社会风气,既消解了精神维度多元化追求的环境支撑,也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物化了。学历、“学校历”成为追求的目标,真才实学变成可有可无的点缀。凡是竞争激烈的地方总是人情与关系希望介入的地方。[10]重人情、重面子的文化环境催生出“不论严进宽进都要宽出”的大学文化,大大加重了高等学校招生活动正常进行的外部负担。强势阶层想尽一切办法拿到大学入场券,弱势阶层想尽一切办法维持领取大学入场券的公平竞争秩序。在围绕大学入场券展开的利益博弈中,地方政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也卷入其中。只有当社会诚信机制建立健全,可以有效监督评价者的评价行为和评价过程,约束评价者的自由裁量权时,高等学校招生彻底克服“唯分数”才具备现实基础。[11]围绕着巨大利益进行博弈需要有力的保障机制,仅仅诉诸舆论引导、局限于道德层面的社会诚信机制,是难以有效运行的。必须在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把舆论引导机制与包括奖惩在内的利益制衡机制结合起来,社会诚信机制才能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构建科学可行的综合评价体系

  综合评价是破解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的必由之路。[12]但是,落实综合评价必须突破技术上的瓶颈。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一方面,要求高等学校招生方案把高考分数、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分数之外的评价结果真正地纳入;另一方面,要求科学地开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使评价结果真实客观且方便在高等学校招生中使用。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家庭环境中不同类型的学生,评价他们不同方面的素质,需要在适切的评价理论指导下利用评价技术攻关,获得真实可用的评价结果;需要合适的评价技术整合不同途径来源、不同维度的评价结果,支撑高等学校做出科学公平的招生录取决策。单纯依靠传统的评价手段很难客观准确地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保证,而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能够很好地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帮助。[13]简言之,要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开发队伍研发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是基本前提。这项工作须综合基础教育专家、计算机技术专家、高等教育专家、教育测量与评价专家、教育法律与政策专家等多力量联合攻关才能完成。

  综合评价体系主要由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两个子系统构成,两个子系统的运行都要以胜任的人员作为支撑。在解决了技术问题之后,落实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还需要一支大规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纸笔考试所不能评价的能力和素质,注重过程记录,注重客观白描,注重多元刻画,描述学生思想品行特点、记录学习成长过程,朴素客观,而不是浓墨重彩或用同一个模板刻画所有学生。[14]这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是高中的管理者、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全体工作者要深刻认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与自己的职责。二是掌握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从纯技术层面转化到操作技术层面所需要的统一、规范的知识与技能。

  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综合评价同样需要培养、建立一支大规模、高素质、专业化的招生队伍。[15]一是高等学校领导者要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体系结构、生源选拔整体目标,学科权威提出专业招生目标,教育评价专家构建学校、专业招生目标与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评价结果之间的关系,招生管理人员与录取技术人员把握国家招生政策与技术的实现途径。二是有效整合高等学校领导者、学科权威、教育评价专家、招生管理人员与录取技术人员的力量,最终形成科学的综合评价招生方案。这两支队伍要覆盖各个高等学校及高中,打造如此庞大的、高素质的队伍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断尝试、不断总结、逐步完善。[16]

  四、高等学校招生须平衡“唯”分数与“不唯”分数

  新一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确立面向立德树人的德智体美劳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所以,必须坚决克服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高等学校招生虽然很难离开分数之“维”,但要从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在“唯”与“不唯”间找到平衡,[17]加快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的改革步伐。当前,首先要着力推进的工作是解决现行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中过度依赖分数尤其是过度依赖总分的弊端,不断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多元录取制度改革。

  (一)着力解决现行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弊端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抽象意义上的考生而言,是一项把公平竞争推向了极致的改革举措。但是,这种将考试分数的作用推向极端[18]的“唯”分数招生方式,在具体情境中,产生了巨大的负面效应。院校优先与平行志愿的结合把按比例投档的空间挤压殆尽,高等学校招生实践沦落为机械的“接生”行为,考生的专业志愿被迫让位于院校志愿,从而大大消解了高等教育的专业属性。在此意义上,高等教育被高中教育绑架、沦为附庸。作为“两依据”的考试分数与平行志愿的结合,直接取消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参考意义。现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放大了总分的作用,考生多样化的分数结构几乎全部失去了应有的价值,这本是应该避免的明显的分数误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革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当下,迫切需要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做出三点针对性调整:一是改院校优先为专业优先;二是把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升为招生依据;三是改总分一元标准为多元分数标准。

  相比高中毕业会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的作用已经明显提高,但远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形势的发展需要。今后应着重以下三方面改革。第一,在高中教育普及之后,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难度设定如果仍保持95%以上的合格率,就基本失去了对高中教育的评价功能。因此,迫切需要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试大纲中落实高中课程标准,强化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对高中教育的评价功能,发挥其对高中教育的反拨作用。第二,高中课程标准落实到考试大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的作用,覆盖范围要从高职高专扩大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教学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大部分专业的招生也要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依据。第三,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考试大纲要体现高竞争性研究型大学各专业、其他大学高竞争性专业的招生标准,逐步淡化直至取消其与高中课程标准的单向直接关系。相比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上升为招生依据,更为关键的是,应有步骤地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升为招生依据并逐步提升其权重。

  (二)持续推进多元录取渠道的开拓与完善

  实现综合评价需要多元录取的协同作用。持续推进多元录取渠道的开拓与完善,有助于高等学校招生把握“唯”分数与“不唯”分数的平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为克服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提出了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五个渠道。择优录取是主渠道,以统一高考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这个主渠道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摆脱“唯”分数。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分别以高等学校、高中的评价结果为主进行录取,这两个渠道要在改革中不断拓宽,前者通过高等学校制定的多元录取标准淡化“唯”分数,后者通过倡导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优异表现获取入学机会跳出“唯”分数。定向录取鼓励个人意愿契合国家社会的特殊需要,是对国家社会特殊需要的积极回应。破格录取是对例外情况予以认可的专门程序,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完全跳出“唯”分数。这两个渠道的录取人数可能有限,但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的积极意义不可忽视。规范的多元录取渠道越畅通,推进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改革才能越顺利。

  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都是通过教育系统内部评价进行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则涉及教育系统外部的评价。把握“唯”分数与“不唯”分数的平衡主要是对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三个渠道而言。大多数高等学校的大多数招生计划甚至全部招生计划需要通过择优录取完成,在综合素质评价做到真实、可信、可用之前,仍要“唯”分数录取,但择优录取可探索“唯”分数渠道内部的多元化。一方面,按照分类考试理念分别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高考分数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分数;另一方面,按照高等学校专业的要求对不同科目的分数进行加权处理,走出绝对的、简单累加的“唯”总分困局,大幅度降低“唯”分数录取的副作用。与择优录取相比,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在把握“唯”分数与“不唯”分数平衡的问题上面临的挑战更大,对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自主测试、面试公信力的要求更高。持续提升技术攻关力度、健全约束监督机制是解决该问题的基本前提。

  全国教育大会提出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是对教育评价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克服“唯分数”更是排在克服“五唯”的首要位置。新一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彻底破除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唯分数”,清除高等学校招生“唯”分数的理论根源。然而,在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须时刻把握好“唯”分数与“不唯”分数的平衡。

  参考文献:

  [1]文东茅.高考改革方案对“唯分数论”的超越[J].中国高教研究,2014,(10);李璇.高考何时挣脱“唯分数论”[J].新课程研究,2014,(12).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报,2018-09-11.

  [3]张会杰.考试招生“唯分数”的两难困境:观念及制度的根源[J].中国考试,2019,(1);鞠广宇,马陆亭.根除“五唯”顽瘴痼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J].中国考试,2019,(1);董泽芳,李木洲.高考“唯分数”的破除与重构[J].中国考试,2019,(4);管兴华,等.破除“唯分数”加强大学教育与中学教育衔接[J].中国考试,2019,(4).

  [4]杨东平.重新认识应试教育[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6,(2).

  [5]周序.“应试主义”的成因与高考改革的方向[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8,(4).

  [6]杨志明.避免教育测验分数被误解误用之对策[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8,(1).

  [7][8]谈松华.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契机,释放基础教育的创新活力[J].中国教育学刊,2015,(2).

  [9]郑若玲.高考改革必须凸显公平[J].教育研究,2005,(3).

  [10]刘海峰.高考制度变革综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7.89.

  [11]张会杰.考试招生“唯分数”的两难困境:观念及制度的根源[J].中国考试,2019,(1).

  [12]张家勇.新高考改革的进展、挑战与政策建议[J].中国教育学刊,2018,(8).

  [13]鞠光宇,马陆亭.根治“五唯”顽瘴痼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J].中国考试,2019,(1).

  [14]辛涛.综合素质评价落地是育人变革关键[N].中国教育报,2019-03-27.

  [15][16]文东茅,刘玉波.高考改革何以“牵一发而动全身”[J].中国高等教育,2014,(24).

  [17]陈宝生.落实落实再落实——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人民教育,2019,(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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